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百货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 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 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 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 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 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 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 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 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 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 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 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 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 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 负责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 负责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 负责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负责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 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 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负责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负责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负责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负责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 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 负责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 负责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 负责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 负责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 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 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 负责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 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 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 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 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 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

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 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 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 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  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 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 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 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 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 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 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 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 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 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 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 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 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 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 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 检查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 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  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 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 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 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 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 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 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 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 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 每日检查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  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 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 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 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 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 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 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 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 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 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 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 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 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上一工作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 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 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  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 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

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 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 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 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 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 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 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 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 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 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 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组织员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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