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部控制制 条 财政所要建立严格部控制机制保证全所每笔财事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账目登记工作。
总预算会计要按季对其他岗位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检发现问题及通知整改。
四条 财政所长责按季对总预算会计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通知整改。
六条 支出业发生先由出纳会计对原始凭证合法性进行审核再报所长审核;所长审核由镇长进行签批。
不真实、不合法单据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七条 财政所长、各岗位会计应按记账凭证所列业职责围加强对各业环节审核。
八条财政所实行严格印、支票分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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