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和规性件规定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致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 金 二、承包围承包围 三、合价款金额(写) 元(人民币)写 元其安全防护、明施工措施费(写) 元(人民币)写 元。

四、合工期合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件协议与下列件起构成合件标通知;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材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合条款专用部分;5合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7合图纸。

双方合履行所共签署或认可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及规性件且合合实质性约定指令、洽商、纪要或类性质件构成合件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合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缺陷责任期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合约定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价款。

九、合生效合订立 年 月 日合订立地 双方约定 合生效。

发包人(盖) 承包人(盖)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或盖) 法定代表人(签或盖)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盖) 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盖)系电话 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帐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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