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欧盟的对外发展援助政策

[摘要] 欧盟对外发展援助是其对外实现经济利益目标和影响的重要手段,在不同时期其政策目标的侧重不同,通过对冷战冷战欧盟对外援助政策的考察,揭示其发展援助政策的实质。

[关键词] 欧盟 对外援助 政策实质      对外发展援助,又称官方发展援助,是指一个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对发展国家给予的经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援助

欧盟对外发展援助欧盟,.作为一个区域性组织向发展国家提供财政、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援助的总称。

一、欧盟对外发展援助的历史发展   欧盟对外发展援助起源于1957年的《罗马条约》。

根《据罗马条约》,欧共体与原来同其成员国保有“特殊关系”的非欧洲国家和领地建立了以契约性条约为基础的“联系制度”,这些国家成了欧共体的“联系国”。

“联系制度”的主要内容除了所谓的“对等互惠贸易”外,还有发展援助

为此,欧盟专门成立了“海外国家和领地开发基金”来管理对其联系国的发展援助

从1975年到***年.欧共体非加太地区国家先后签订了四个《洛美协定》。

通过四个《洛美协定》,欧盟及其前身欧共体总共向非加太地区提供了约422.5亿埃居的发展援助

2000年欧盟非加太地区76国又签订了《科托努协定》,承诺在2000年到2007年之间向这些国家提供总额为135亿欧元的发展援助

此外,欧盟还在洛美框架外与其他发展国家开展贸易合作,提供各种援助

冷战结束以后,欧盟及其成员国还展开了对中东欧地区国家和俄罗斯的援助

二、冷战对外发展援助的变化   随着冷战的结束,欧盟对外援助政策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强调贸易特惠为特色的援助政策,注重援助的经济内涵转向同时注重援助的经济内涵和政治内涵的新的援助政策,从不干预、中立特色的援助政策转为注重对受援国的经济政治政策的监督干预。

1.援助动力的变化。

冷战时期欧共体对外发展援助多是出自于维系原有的殖民体系的需要。

70年代《洛美协定》的签署在某种程度上是欧盟对当时发展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要求的一种反应。

面对非加太国家在谈判中要求实行贸易的非互惠原则和财政与技术援助不得附有特殊条件的强硬立场,欧盟顺应历史潮流,做出一些让步。

冷战结束后欧盟对外援助则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与主导性,援助的动机超越了贸易利益和双边关系,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援助政策从单纯的经济维度扩展到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领域。

2000年的《科特努协定》强调,欧共体非加太国家政治对话的重要作用,强调尊重人权、民主、法制是双方伙伴关系的基本因素,以及良好治理的重要等。

这一变化反映了欧盟试图通过援助干预发展国家的国内政治经济政策,影响发展国家发展进程与方向。

2.援助标准的变化。

冷战时期的欧共体对外援助的给予与受援国的经济表现关系不大。

然而,自第四个《洛美协定》实施,欧盟开始强调援助的经济政治性条件。

例如,在《科特努协定》中,一个国家能否获得援助要以受援国政府的表现为基础,假如受援国没有实行经济结构调整计划,没有遵照人权、民主、法制等标准,它将面临援助的延期。

从而欧盟对外援助越来越具有政治色彩。

3.援助特性的变化。

冷战时期,欧共体非加太国家签订的多个《洛美协定》以特惠方式,将援助贸易结合起来,欧共体非加太国家提供单方面特惠。

但在2000年签署的《科特努协定》中,这一情况有所改变。

根据新的贸易协定,欧盟将逐步取消单方面的贸易优惠。

非加太国家贸易中不再享受特惠待遇和出口收入补偿,意味着欧盟洛美框架下的援助政策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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