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酸雌二醇用于绝经后妇女取环的临床观察

【摘要】 目的 探讨戊酸雌二醇口服用于绝经妇女取环的临床疗效。

方法 198例要求取出宫内节育器绝经妇女, 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

观察组(100例)取环口服戊酸雌二醇对照组(98例)不做任何特殊处理, 即行常规术式取环, 术后均常规给与抗生素3 d口服预防感染。

比较两组疗效。

结果 观察组顺利取出82例, 取出困难17例, 失败1例, 术中阴道出血量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 戊酸雌二醇绝经妇女宫内节育器ki.11—5547/r.2016.18.134   宫内节育器是一种放置在宫腔内的避孕装置, 主要作用是干扰受精卵着床, 对全身影响小, 取出后不影响生育, 具有安全、经济、长效、可逆、简便等优点, 是我国推广的主要节育用具之一。

但是, 绝经后由于卵巢功能减退, 雌激素水平急剧下降, 子宫萎缩变小甚至宫颈管黏连, 使宫内节育器嵌顿、变形甚至移位, 给节育器取出带来很大困难。

本院妇科门诊于2011年1月~2015年12月采用给予绝经妇女口服戊酸雌二醇用于节育器取出术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南阳市宛城区保健院妇科门诊2011年1月~2015年12月要求取出宫内节育器绝经妇女198例, 年龄46~65岁, 平均年龄(55.5±4.3)岁, 绝经年限1~5年109例, 5~10年80例, >10年9例, 带环年限8~32年, 节育环种类有金属单环、麻花环、母体乐环、T行环、吉妮环、宫型环等, 随机分为观察组(100例)和对照组(98例), 两组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患者常规化验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常规、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盆腔超声等, 术前测体温、血压, 确定有无宫内节育器取出禁忌, 有无戊酸雌二醇服药禁忌, 观察组口服戊酸雌二醇2 mg/次, 3次/d, 共3 d, 第4天行取环术, 观察组口服戊酸雌二醇2 mg/次, 3次/d, 共3 d, 第4天行取环术;对照组完善相关检查后, 如无手术禁忌即行取环, 术前无特殊处置, 两组术后均给与抗生素预防感染。

1. 3 疗效评定标准 顺利:无需扩张宫颈等特殊处理即可顺利完整取出, 并无宫颈阴道损伤;困难:宫颈口稍紧, 但经小号扩宫棒扩宫后或采用其他辅助方法, 如剪断节育器以抽丝方法完整取出者, 可有宫颈轻度损伤;失败:经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取出节育器, 需借助宫腔镜及手术取出者。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

P医学常识, 或因带环时间长恐惧取器时疼痛, 甚至担心节育器移位、嵌入于子宫肌层等;有些患者认为如果没有自觉症状, 可以终生不取, 甚至有人遗忘, 以致出现腰疼、下腹疼、阴道出血、排液、发热等才就诊时才发现。

妇女绝经后由于卵巢功能快速衰退, 雌二醇水平急剧下降, 以生殖系统为先导出现一系列的改变, 生殖道萎缩、宫颈变硬弹性差、宫颈管黏连、子宫萎缩等导致节育器相对过大, 以致嵌顿, 取出困难, 容易发生子宫宫颈损伤等并发症, 绝经后雌激素水平低, 阴道黏膜及子宫内膜抵抗力差, 易发生生殖道感染[2]。

戊酸雌二醇为雌激素的一种, 来源于大豆及薯蓣, 是微粒化和酯化的雌二醇, 溶解性好, 口服后迅速水解为雌二醇戊酸戊酸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 排出体外)[3], 服药后3 h达峰值浓度, 6~8 h后出现第二高峰, 在肠道及肝内迅速代谢, 自肾脏排除, 阴道宫颈子宫子宫内膜富含雌激素受体, 在戊酸雌二醇的作用下, 阴道上皮细胞增生, 黏膜变厚, 皱襞增加, 分泌物增多, 阴道伸展性提高;宫颈腺体上皮细胞黏液量分泌增加, 宫颈口扩张、松软有弹性, 容易钳夹;子宫的血液运行改善, 子宫内膜上皮细胞和腺细胞的增生, 厚度增加, 节育环容易松动牵拉:阴道宫颈提高了容受性, 降低了取环时的阻力, 避免了并发症[4]。

绝经妇女取环口服戊酸雌二醇片, 剂量小, 相对安全, 方便用药, 利用戊酸雌二醇使宫颈软化、扩张, 具有无创、廉价、高效、安全等优势, 减轻了患者的损伤与痛苦, 提高了取环成功率, 减少并发症, 值得各级医院推广。

参考文献   [1] 谢兴, 苟文丽.妇产科学.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376.   [2] 孙桂玲.戊酸雌二醇联合米索前列醇用于绝经取环的临床效果观察.中国当代医药, 2016(1):125—127.   [3] 王丽, 吕淑兰. 雌激素制剂及临床应用特点.实用妇产科杂志, 2011, 27(1):3—5.   [4] 蒲画华, 诸葛听, 李斌. 戊酸雌二醇联合米非司酮用于绝经妇女取环的临床观察.生殖与避孕, 2009, 29(4):261—263.   [收稿日期: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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