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人员管理协议书书】 如何管理员工的书
交流人员管理协议凡学校各单位上交管理交流人员,进入人才培训交流心,须签订协议。
协议有关事项如下、南京学人才培训交流心(以下简称心,甲方)接受(乙方)进入心作交流人员。
二、乙方心期,必须遵守《南京学人才培训交流心管理条例》,从心管理,完成心布置各项工作,参加心组织学习和活动。
三、乙方进入心,心将通多种渠道促进其校外流动。
乙方也应积极配合心,收集有关信息,主动己寻工作岗位,争取早日上岗。
四、乙方待安排工作期,应按心考勤要签到,并完成心安排不50%工作量非全工作或学习任,工按南发[xxxx]8件规定办理;校安排(包括临性安排)全工作即享受与校等岗位相待遇。
五、乙方有拒不从心推荐工作,或因不合用人单位要被用人单位退回心情况累计两次者,按南京学(南发(97)6)关教职工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对乙方作辞退处理。
六、协议签日起,心领取待岗工累计满二十四月,按照协议五条作辞退处理,协议即行终止。
七、乙方协议履行期,不得以南京学单位或南京学工作人员名义从事赢利活动,发现即按学校规定作辞退或除名处理,心不承担其行产生切责任。
八、其他约定九、协议签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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