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园绿化卫生管理规定

医学院校园绿化卫生管理规定。

XX医学院校园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学院绿化的总体规划,管理校园花草树木、景点的美化、绿化作业,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管理与保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态环境。

第一条 爱护花木,人人有责。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和移动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及其设施。严禁摘花采果、割破树皮。因基建、维修或其它原因确需砍伐、移植、 树木、 须报校园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不准在绿地、树林内挖土、开垦种菜和倾倒污水、杂物。

第三条 严禁损坏绿地草坪、花卉及校内各式栏杆,不得在草坪上走近道或进行各类文体活动。

第四条 校园内基建维修工程应文明施工,各类建筑材料的堆放不得损坏树木和占用绿地及园林设施。

第五条 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内,须减速慢行,爱护道旁绿化及花格围栏。

第六条 校园内所有道路的卫生, 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清扫完毕, 其余时间对其它部位的环境卫生进行保洁

第七条 校园内不准随地乱泼脏水, 不准随地乱扔果皮、瓜壳、纸屑及其它废物。生活垃圾必须袋装、封口投入垃圾筒内,非生活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及时清运。

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校园内焚烧各类垃圾和废旧物品,以免污染空气。

第九条 保持校区内湖、池水面的清洁,不得垃圾杂物抛入湖、池。

第十条 校园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第十一条 进入校园内的各种车辆,其所载物料不得沿途飞扬撒落。

第十二条 校园内严禁私搭乱建、乱设摊点,各种通知、海报必须张贴在专设的公告栏内, 严禁在校内乱贴、乱画。

第十三条 校园内基建、维修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物料要堆放在指定的范围内并做到码放整齐,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随出随运,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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