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方案规定博士人硕士二人科及科以下学历者三人。

而实际所做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都分给两居室科及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理由是学校规定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七、八年也还是两人这学校规定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

我想除非这学校硕士被明确规定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原则这样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

恶法可以法律容上不平等但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否则只能是人治。

现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学校里实行商鞅式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要建设民主法治学校

如这样理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问题就是不能回避。

首先依谁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国法律外它必须执行国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法律没有规定规定不详问题。

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只能由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制定

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制定权。

涉及学生利益校规必须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见。

(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是学生学校里是客容易产生短期行。

)只有这样制定校规才能具有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师生员工觉遵守。

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己是学校主人才不至成被动从而又心怀不满无所作被治者。

要特别指出是教职工代表代表目前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关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要根据国规定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数量上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产生。

教职工代表会除了规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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