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专利池的模块化、分级化管理

摘 要:专利池作为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工具,具有利于推广专利技术;降低专利使用成本;减少专利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等特点。然而,文章认为现有专利池还存在着难以实现专利共享和保护的平衡﹑收益有限与专利利用率低﹑对外许可门槛较高等问题,致使专利池的模块化﹑分级化管理成为必要。文章简单阐述了专利模块化﹑分级化管理的涵义以及变革后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出了专利许可费的分配方法。 论文代写。

关键词:专利池;模块化;分级化。

一﹑专利池概述 “专利池”(Patent Pool)是专利的集合,国内学者朱雪忠教授对专利池的定义是: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共同向第三方许可专利的联营性组织,或者是指这种安排之下的专利集合体。 专利池通常是由那些在某一技术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若干家企业组成,他们通过把自身拥有的核心专利投入到专利池中而成为其中的成员。这些企业可以自由的使用专利池中的全部专利而不需费用。专利池看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前者专利只能在专利成员内部自由使用而不得许可外部企业使用;后者不仅在成员内部可以自由使用池中专利,还可以将池中专利一站式打包许可给外部的企业,同时由专利池的管理机构收取一定的许可费用,这部分许可费用按成员持有池中专利的比例来进行分配。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开放式的专利池。 专利池最早起源于1956年的美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专利池—缝纫机联盟,该专利池几乎涵盖了当时美国所有与有关缝纫机的专利,之后美国又形成了动画、飞机专利池。目前,世界上重要的专利池主要有: MPEG 2、1394、DVD 3C、DVD 6C,这些专利池在相关产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动辄决定着数以百计的公司的生死,因而也成为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最重要的专利武器。专利池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并受到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的追捧,是因为它有着其他知识产权工具无法比拟的优点,主要有:利于推广专利技术;降低专利使用成本;减少专利纠纷,降低诉讼成本。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专利池的缺点 虽然专利池有以上种种优点,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专利池存在一些缺点,同时恰恰这些缺点使得专利池的模块化、分级化管理成为必要。本文认为,专利池存在的缺点主要有:(一)难以实现专利共享和保护的平衡 在现有专利池制度中,企业只有两个选择:加入其中成为专利池的成员,或者不加入其中成为专利池的局外人。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企业要么跟池中成员完全共享持有专利,要么无法完全共享池中的其他专利,也就是说企业无法达到共享专利与保护专利的平衡。对有些企业而言,它所需要的只是专利池中某一模块专利,而不需要池中所有的专利,因此若果以跟池中所有成员共享持有专利为代价,换取共享池中某一模块专利的权利未免得不偿失。同时,如果加入其中成为一员的话自己的专利就会有可能被池中任意一名成员自由使用,这样企业就面临着潜在竞争的危险。(二)收益有限与专利利用率低 在现有的专利池中成员能够得到的收益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由使用池中专利而节省的使用成本,包括许可费、谈判成本与时间;另一部分是按持有池中专利的比例分得的外部企业许可费。前者可以与其他成员使用持有专利而没有支付许可费相冲抵,而且在某一成员仅仅使用池中某一模块或部分的专利,而自身持有专利却被池中其他成员广泛的使用的情况下,对该成员而言这部分收益甚至为负。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从理论上讲池内成员可以自由使用池内全部专利,但是实际上由于企业专业分工使得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可能覆盖专利池中专利涉及的所有领域,也就是说企业对以巨大代价换得的权益的利用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存在着利用盲点,但是企业为这些盲点支付了费用却没有任何收益。(三)对外许可门槛较高 现有专利池对池外企业也不利。一些企业因为没有核心技术也就失去了加入专利池的机会,他们的唯一途径就是得到专利池管理机构的许可。我们知道,现有专利池的对外许可是一站式打包,也就是支付一定的费用从而给予外部企业自由使用池内所有专利的权利。但是现实是很多企业只需要使用其中的一部分或某一模块专利,但是为了获得这部分或模块专利许可权,它必须支付对所有专利许可费用。显然,针对某一部分或模块许可费低于针对全部专利许可费。高昂的许可费用可能会使此类企业望而却步。同时,专利池内的成员也丧失了这一部分收益。 综上所述,现有专利池存在着难以达到共享专利和保护专利的平衡、收益有限与专利利用率低和外部许可门槛较高等缺点。因此,对现有专利池进行改革显得尤为必要,而模块化、分级化则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三﹑专利池的模块化、分级化管理(一)专利池的模块化 所谓专利池的模块化是指进入或拟进入专利池的所有专利都被划分到不同的模块,每个专利对应的只有一个模块专利模块的分类由专利池的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文认为,专利池可以划分成基础模块和若干业务模块。假定存在某一专利池X,该专利池的模块可划分为:基础模块—生产某一产品或从事某一产业必须使用到的专利业务模块—生产某一产品的某一零件或从事某一产业的某一业务部门需要使用专利池中成员F0拥有专利Z0、Z1、Z2、Z3,其中专利Z0为基础专利则划到基础模块M0;Z1为M1对应的涉及到某一零件所必需的专利,则划到业务模块M1;Z2与Z3为M2对应的涉及到另一零件所必需的专利,则划到业务模块M2;以此类推,直至把F0持有池中专利完全划分到相应的模块池中其他成员也按以上方法将其持有专利划分到对应的模块。(二)专利池的分级化 所谓专利池的分级化是指在模块的基础上,把池中成员分成A级成员和B级成员。 成为A级成员资格:至少持有一项基础模块专利或者至少持有一项经专利池的管理机构认定可以进入基础模块专利持有专利至少覆盖全部业务模块的三分之一或持有专利专利池的管理机构认定至少覆盖全部业务模块的三分之一。关于第二项资格的具体比例可以由专利池的管理机构确定。 论文代写 成为B级成员的资格:持有专利至少覆盖一个业务模块持有专利专利池的管理机构认定至少覆盖一个业务模块。(三)专利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上文对专利成员进行了分级,由于不同级别的成员拥有不同性质的专利及所属的专利模块,因此不同级。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