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性质刍议

摘 要: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主要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围绕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进行的政治协商,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自身依存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具有民主性、公共协商性及内生性的性质与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性质。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1—0057—04。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新概念,并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1]由此可以看出,十八大报告把中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的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内容。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民主形式。这一民主形式以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制度载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大法保障,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运行原则,在中国的实践由来已久。实际上,在十八大报告作出上述最新阐述之前,国内一些学者依据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反对将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当成是协商民主。那么,这一民主形式的性质究竟如何,它为什么会在十八大上被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容。本文将就此问题作一探讨。

一、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民主性。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根本价值取向。“一种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是由其根本价值取向决定的,即创立和实行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追求和实现民主。”[1]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事实的确如此。实现人民解放和民族独立,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之一。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主动肩负起这一历史任务。在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为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携手合作,共商大事,结成巩固的统一战线,最终建立了新中国,从根本上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与此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最终得以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努力,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等重要论断,把人民民主视作社会主义的生命,积极发展包括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在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可以说,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一直贯穿着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价值取向。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一种政治制度是否民主,还要看它能否体现民主精神,实现民主要求。”[2]民主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的国家会因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出现不同的民主形式。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从具体实践和制度设计看,都显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基本要求。具体言之:一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协商为核心要素。协商和选举是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作为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际政治协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二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体现出平等的党际关系。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前提是平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虽然有领导与被领导、执政与参政的区别,但在具体党际协商中则是完全平等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它们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是独立的政党。三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提供了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第一要义。没有参与,就无所谓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党际政治协商,它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当然,这种参与主要是通过人民群众加入政党组织即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来实现的。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具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鲜明特征。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认为,中国党际政治协商谈不上民主,它只是一种具有咨政性质的政治过程而已。这反映了他们对这一民主形式缺乏深入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实行一党专制,而是为了带领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与各民主党派广泛协商紧密结合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与一党制有着鲜明区别。一党制中的一党极权制不允许一国之内有其他政党存在,而一党制中的一党独大制尽管执政党允许国内有其他政党存在,但执政党不会轻易允许其他政党参与竞争,总是想尽办法打压他们,同时也不会与他们协商共事。另外,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党领导是集中的体现。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的协商是集中指导下广泛民主的重要显现。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特色所在。总言之,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是一种崭新的民主类型,民主性是它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

公共协商是指具有公共理性的协商主体围绕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的协商。公共协商的主要目标不是狭隘地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利用公共理性寻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公民愿望[3]。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具有公共理性,他们协商的目的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他们之间协商的内容也都是有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这一点与西方国家的党际协商有很大不同。“在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国家,尽管政党之间也存在着协商,但这种协商是偶然的政治行为,通常出于利益均衡、利益妥协、利益共享的需要,具有政党交易性质,协商内容很多涉及政党私利。”[4]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是由中国政党的地位和群众基础以及中国政党制度创立的目的所决定的。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是由中国政党的地位决定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确立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5]。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协商是出于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他们之间协商的内容必然是涉及人民大众共同利益的重大问题,这也就是说,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具有公共协商性。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是由中国政党的群众基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十分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因此它能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民主党派的群众基础相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要狭窄得多。现今中国八大民主党派都有较为固定的组织构成。比如,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政党。尽管民主党派的群众基础要比中国共产党狭窄,但它仍然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群众基础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协商是公共协商

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是由中国政党制度创立的目的决定的。政治协商中国政党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当初之所以要创立这一制度,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发挥政治协商功能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完成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单独的阶级己不复存在。当时,一些人认为民主党派已经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没有必要再继续存在下去。对此,毛泽东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6]邓小平进一步指出:“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7]两位领导人的观点表明,中国共产党创立中国政党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发挥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功能,从而更好地制定符合人民大众共同利益的方针政策。这也就表明,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公共协商性是由中国政党制度创立的目的决定的。

三、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内生性。

“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8]对于中国党际政治协商而言,也是如此。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中国的生成和发展具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条件。

第一,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存在的经济条件。一方面,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产生发展的经济根源。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9]。在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发展之上,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要想推翻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实力强大的国民党,就需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革命力量。这些力量包括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的民主党派。这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产生的经济根源。新中国成立至今,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尽管有所减少,但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能得以彻底解决。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仍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及其由此带来的各种利益冲突与摩擦、不平衡心理以及民族矛盾等,需要我们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采取协商对话的方式,积极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表达利益诉求和主张。这也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发展的经济根源。另一方面,当前我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依存的现实经济基础。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及其由此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可避免的带来多元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而要化解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最根本方法之一在于协商对话。这也就为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二,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存在的政治条件。一方面,中国政党制度中国党际政治协商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曾有过多种政党制度的实践。民国初年的多党制完全照搬西方,脱离中国实际,沦为军阀利用和相互争斗的工具,遭到人民的厌弃。此后建立的国民党一党专制,违背民意,不得人心,最后被历史和人民所唾弃。历史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共同各党各派是要协商的,不是各走各的路,这是必然的结论,是合乎逻辑的……,如果还有具体不同的意见,就以民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10]政治协商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党制度的确立、发展和完善为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另一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中国党际政治协商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权力的所有者和决定者。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这一政权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一些政治制度共同构成和维护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建立和完善的本身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这个意义上,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自然为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奠定了政治基础。

第三,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存在的社会条件。一方面,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结构是中国党际政治协商形成的重要社会基础。鸦片战争后,伴随西方的入侵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中国社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之相伴随,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由鸦片战争前封建社会条件下较为单一的地主阶级、农民阶级并存的社会结构,逐步演化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包括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买办阶级等在内的多个社会阶级并存的社会结构。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其与其他社会阶级阶层协商合作、结成巩固的革命统一战线反对最主要的敌人提供了社会条件。另一方面,进入新时期,传统社会主义中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的社会结构逐步向更加多元的社会结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社会转型,经济体制也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步转轨。在此背景下,中国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体户、自由职业人员、私营企业主等社会新阶层不断涌现。与之相伴随,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催生了现代公民主体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以及平等意识等现代民主政治意识。基于此,怎样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表达不同社会阶级阶层诉求和愿望,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顺应时代潮流将社会新阶层纳入发展对象,通过开展党际政治协商的方式表达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实现他们的愿望和主张,从而促进了党际政治协商的发展。这也就表明,新时期多元的社会结构为党际政治协商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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