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委会条例“满月”之际走进居委会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居委会既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同时又是政府服务居民的“末端”,居委会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2017年4月20日,历时两年多调研的《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在条例满月”之际,笔者有幸走进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洛善居委会,在为期一周的“接地气”锻炼过程中,近距离地目睹了条例的基层落地情况。

条例规定,居民委员会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社会参与,服务居民群众,形成居民区治理合力。洛善居委会下辖两个小区,0.06平方公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是市人大代表黄蓓,也是“小巷总理”中的“明星”。在这位“明星”的带领下,在这0.06平方公里的小天地中,居民们每天“上演”的各种各样的故事,都体现了这一规定的活力,演绎着条例的生命力。

自治——垃圾分类管理从居委会做起。

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是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和看家本领。但在居民利益日渐多元的当下,如何有效推进自治,如何发掘居民有共同利益和兴趣的自治内容,是摆在居委会面前的一大挑战。条例规定,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广泛征集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

垃圾分类、宠物管理等都是新时期居委会深化自治需要攻克的难题。针对这些“硬骨头”,洛善居委会积极开动脑筋进行实践创新。锻炼第二天,笔者偶然看到居委会门口有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小角落,栅栏上贴着彩色纸条,分别写着“塑料袋” “利乐包”和“塑料瓶”,纸条下方挂着大大的麻袋。一打听,发现这里面大有门道。原来,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管理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洛善居委会从2013年起持续推进“绿色星期六”项目,建立“绿伙伴志愿者”团队定期进行塑料垃圾和利乐包的回收。2015年以来,居委会又发动楼组长、居民党员每天早晚各一个小时参加分拣垃圾,并举办“百日竞赛”活动。从今年8月开始,又专门在居委会门口辟出区域,分类回收各类干垃圾。几年下来,由一月一次到百日集中再到天天分类,从简单的干湿分类再到精准分类,洛善居民区的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和其他很多小区一样,洛善居民区出现的流浪猫数量也不少,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几年前,悠和家园里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流浪猫,一些爱猫居民都希望能救活它。居委会干部感到,围绕着是否救治和如何救治这只猫,也是一次健全小区宠物管理制度的好时机。为此,他们积极发动热心居民捐款,筹资8000元救活了这只流浪猫,这只猫也因此获得了“八千猫”的美名。居委会干部又趁热打铁,发动小区“汪星人家庭”一起想办法,在小区专门设立宠物便利点,放置交流板供爱狗人士共享心得和物品,自制拾便器、拾便夹方便养狗人士。这项自治创新开展一年多来,宠物随地大小便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黄蓓说,这些居民自治的做法和机制,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条例实施后,更加有条件进一步予以完善,并将有关思路运用到更多公共事务上。

调解——以情理服人化解基层矛盾。

调解各类居民区纠纷,是居委会一项日常事务。居委会都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条例赋予居委会服务居民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10月,洛善居委会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位在居委会工作近6年但进入社工编制刚一个月的社工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事后,其丈夫向居委会提出四条要求,包括将死者追认共产党员、为死者购买公墓、将孩子抚养至成年、参照老乡在上海某工地死亡后的补偿标准给予140万元补偿等。对居委会来说,这可是个难题。论感情,书记主任们和该社工情同姐妹;但按相关规定,又不可能满足家属过高要求。伤痛之余,书记和主任分头做工作,动员居民日夜陪伴死者家属,并进行爱心捐款,黄蓓书记又马不停蹄地与相關部门联系工伤认定事宜,安排丧事各个细节。与此同时,还发动3个男性居民好几次找死者丈夫谈心,从多个角度进行劝导。追悼会上,社区200多名居民自发前往送行。居委会居民所做的一切深深打动了家属,他们的心结也随之打开。虽然家属最终只得到60余万元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心里都特别感激。

早在几年前,洛善居委会就搭建了由居委会、物业、业委会组成的“三方联席会议平台”,调解社区纠纷。保安小甄2006年至2012年在小区工作,他妻子在照顾孩子的同时兼职做钟点工,全家四口一直住在自行车库,这样也便于看管居民的助动车等,小区居民也乐享其成。最近,由于区里统一进行地下空间清理工作,物业通知小甄一家搬迁。小甄夫妻找到物业,要求补偿十万元,而物业认为双方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义务赔偿。双方互不让步,物业只好向三方联席会议平台求助。居委会及时邀请街道“燕子调解工作室”共同参与,多次开展调解,考虑到小甄的工作表现和实际生活困难,最终通过多种渠道为小甄一家筹集到两万元搬迁补助款,其中包括小区居民捐款。小甄夫妻对此十分感激,对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居委会干部更是敬佩有加。

社工——我们不是水滴,而是汇聚的彩虹。

居委会干部是社区工作的主体,条例既对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等的组成、产生作了规定,又对社会工作者等新型居委会干部的配备、待遇作了规范。

笔者的奶奶也曾是居委会干部。在童年记忆里,居委会干部就是风风火火的老大妈形象。这次来到洛善居委会,第一印象就是居委会干部形象大变。除了书记、主任等“老法师”之外,让人印象尤其深的是几个年轻社工。作为居委会“新生代”成员,他们学历高、有朝气、有主见。比如小吴,是全市第一批进入居委会工作的社区工作者,是几位社工中资格最老的,一个人承担了好几个项目,还笑言居委会工作的好处是“钱多、活乐意干、离家近”。

条例规定,鼓励居委会运用信息化方式,拓展自治渠道和平台。年轻社工创新意识强,运用微信等新手段来开展工作对他们来说是驾轻就熟。洛善居委会社工们专门开发了自治APP,栏目内容丰富,受到居民好评。最近,他们又准备增加“一键办证” “一键疫苗”等便民项目。另外,他们还成功举办了好几期“微课堂”,通过美甲课、捏青团、自制香囊过元宵等活动,使年轻居民从线上走到线下,从防盗门内走到小区……有一位叫娟娟的“70后”社工,看到居民总是“阿姨爷叔”的叫得欢,同事和居民都很喜欢她。到居委会工作仅一年多,娟娟就推出不少出彩的项目,业余时间还和街道其他社工一起创办了“小彩虹剧社”,将社区工作的酸甜苦辣搬上舞台,演给居民看,也演给社工自己看,将剧社打造成了街道青年社工的大家庭。

看着他们朝气蓬勃的脸庞,看着他们忙忙碌碌的身影,看着他们为居委会工作出谋划策的激情,笔者由衷体会到社会治理“创新源头”之所在。正如社工们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散落的水滴,而是汇聚的彩虹。”。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