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少数民族艺术在内地发展现象的思考

摘 要:西藏堆谐艺术进入内地发展西藏民族艺术发展的新现象、新趋势。目前,堆谐艺术内地发展面临来自堆谐艺人堆谐艺术特点等方面的制约。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营造堆谐艺术走向内地的氛围,并且加大堆谐艺术的传承力度,提高艺人演艺堆谐艺术的能力,同时引导艺人开展文明规范的表演活动,以此促进堆谐表演行业在内地健康发展

关键词:西藏 堆谐艺术 内地 发展

近年来,西藏堆谐艺术进入成都等内地城市发展已然成为了一种文化热点现象。西藏传统艺术进入内地城市,繁荣了内地文化艺术市场,促进了内地城市多元文化发展。同时,堆谐艺术不断接受内地文化元素,促进堆谐艺术发展。本文以对在蓉西藏堆谐艺人的调研数据与访谈资料为基础,对当前堆谐艺术内地发展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给出促进堆谐艺术内地发展的建议。

一、堆谐艺术内地表演是藏民族文化发展新现象。

堆谐舞蹈艺术发源于13世纪初期的西藏日喀则地方,由“民歌演唱”“踢踏舞”及“扎念琴伴奏”等3种形式组成的综合表演艺术,“拉孜堆谐”于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6年青藏铁路开通运营与2007年西藏农民艺术表演的拉孜堆谐舞蹈《飞弦踏春》在央视春晚成功上演,掀起了西藏日喀则地区农牧民开始进入成都表演堆谐舞蹈的大幕。

据调查得知,“目前在成都从事堆谐表演艺人大多来自西藏日喀则地区,既有以表演为生的专门艺人,也有农闲期间业余表演的青年农牧民。他们均有相对熟练的堆谐歌舞表演技艺,个别艺人能制作与修理扎念琴堆谐艺人每年前往成都进行表演2—3次,每个表演周期约2个月。进入内地艺人们并没有固定的表演舞台和场所,表演活动大多在餐厅、农家乐、夜宵点、酒吧、茶馆等场所进行,正在用餐、品茶或休息的客人是堆谐艺术表演对象。艺人们每天下午4、5点钟开始工作,晚上11点钟左右结束,周末与节假日的表演往往进行到凌晨1、2点钟。艺人2人或3人一组穿行在成都的大街小巷,主动寻找可供表演的餐厅、酒吧、茶馆以及农家乐等场所。艺人的每曲堆谐表演会得到1—10元不等的报酬,据估算,艺人每人每天约有250元左右的收入。”。

新时期,堆谐艺术获得了多元发展的空间和机会,艺人内地表演,除了主打西藏传统堆谐曲目外,多数艺人表演吸收了流入地的文化元素,借鉴了内地地区的歌曲特点,并运用到堆谐表演当中,较受内地观众喜欢。

二、堆谐艺术内地发展面临问题与所需调适。

堆谐舞蹈艺术进入内地城市发展已近10年光景,不可避免的遇到诸多问题。相关问题的产生,制约着堆谐艺术内地发展

1.从堆谐艺人的角度来讲,受市场经济、文化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堆谐艺人无法进入某个演艺团体、或者组织演艺团体。面对现实,艺人们只能以民族艺术为谋生手段,自然缺乏了传播艺术的责任感。首先,艺人表演具有流动性与随意性,影响了堆谐艺术的展示。其次,堆谐表演活动中,艺人观众的交流渠道有限,容易产生纠纷与矛盾。再次,堆谐表演的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对艺人身体素质要求高。堆谐艺人每天的工作时间约8—10小时,他们不停的行走、演唱、跳舞,劳动强度较大,因此对身体的条件要求很高,超过40岁以后便无法适应。

2.从堆谐艺术表演的角度看,历史上“堆地艺人”所创造“流浪式”的表演形式,堆谐艺术“唱”“弹”“舞”的艺术特点,无法展示堆谐艺术的价值和功效。首先,“流动式、游走式”的演出方式,艺人穿行在各种场所,不断的寻找表演对象,往往没有开始表演,便被观众拒绝而草草收场。艺术表演需要情绪、气氛的烘托,然而,流动性表演决定了艺人表演活动在行走、寻找、被拒絕的程序中循坏,无形中降低了艺术表演热情度。其次,堆谐艺术的整体与“民歌演唱”“扎念琴弹奏”“踢踏舞”部分之间存在较大的发挥空间,堆谐舞蹈艺术的整体展示往往被割裂为或“唱”或“弹”或“舞”的部分性演出。笔者调查发现,少部分艺术人通常只进行“扎念琴弹奏”与“民歌演唱”相结合的表演,个别艺人只弹奏扎念琴

3.从观众的角度来讲,观众们并没有观看堆谐表演的专门场合与时间,多数人在用餐、饮茶或休息时被动地观看了艺人表演,从而不能全身心投入观看,更无法感知堆谐艺术的魅力。正在用餐的观众或摇摇手表示拒绝,或在表演开始之前就匆匆付酬,要求艺人不继续进行表演。由此反映出,内地观众堆谐艺术的认知度较低,不利于堆谐艺术内地发展。受访的内地观众认为堆谐表演内地街头艺人表演无异,并无特别的艺术特点。并且,受访的藏族观众也不了解堆谐艺术,认为艺人只是在弹奏扎念琴,唱藏语歌曲。

笔者认为,堆谐艺术内地发展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堆谐艺术创新不够,迎合内地文化艺术市场的需求不够。作为堆谐表演活动的主导者,堆谐艺人缺乏主观能动性,在表演内容、演唱曲目的创新不够。堆谐艺人演唱的传统堆谐曲目无法满足内地市民的文化需求,无法引起艺术上、视听上的共鸣。

三、促进堆谐艺术内地发展的几点建议。

堆谐艺术的流出地西藏日喀则与流入地四川成都等地应相互配合,从营造堆谐艺术表演的市场氛围、加强对堆谐艺人的技能培训和创新堆谐艺术的形式内容、引导堆谐艺人规范市场演出等三方面入手。促进堆谐艺人内地城市更好发展堆谐表演活动在内地健康开展。

1.要大力营造堆谐艺术走向内地的氛围。流出地地方政府应加快堆谐走出去战略,加大对堆谐艺术的宣传力度,营造堆谐艺术走向世界的氛围。流入地政府与社会营造堆谐表演的市场氛围,促进堆谐表演形式创新与转变。搭建系列演出平台,组织堆谐艺人参与地方性公益演出。

2.加大堆谐艺术的传承力度,提高艺人表演能力。西藏地方文化部门应加强堆谐艺术的传承培训力度,提高年轻艺人的技艺,是促进艺人内地城市发展的基本保证。创作编排一批适合内地文化艺术市场的堆谐曲目、曲调,使堆谐曲目既迎合内地文化市场的需求,又不脱离民族艺术的特点;既有脍炙人口的经典堆谐曲目,又有当前传唱的流行歌曲。

3.引导堆谐艺人应严格个人行为,开展文明规范的堆谐表演活动。艺人应当严格规范个人行为,禁止出现恶化艺人观众关系的不礼貌行为,改善艺人观众的关系。艺人表演要符合内地文化艺术市场的要求,艺人开展表演活动要坚持公平交易、自由买卖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将观众被动观看变为选择性观看,使表演活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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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边多.《西藏堆谐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品种》[J],音乐研究,1988(1).

[5]本文所指堆谐艺术的创新,是针对堆谐适应内地艺术市场的创新,不与史卫静观点相左。参见史卫静:《堆谐“不要改,不要丢”传下“西藏的宝”》[N],中国民族报2013年3月29日。

作者简介:海宁(1982—)女。民族:藏族。青海湟中人。讲师,研究方向:藏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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