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治制度及机构设置

清朝政治制及机构设置 清初期承入关前旧规以满洲特有旗制其部骨干基上按明代制统治汉人。

直到雍正、乾隆两朝才逐步调整得以比较稳定下。

央机构  、阁。

顺治十五年(公元658年)七月清王朝参照明制改三院阁。

学士改加殿、阁头衔称“和殿学士”、“保和殿学士”、“华殿学士”、“武英殿学士”、“渊阁学士”、“东阁学士”(乾隆十三年和殿增入体仁阁成三殿三阁)。

学士品级改正五品这也是参照明制怕学士权力重而特降低其品秩借以抑制。

这阁虽具有掌握高政权枢机关雏形但因学士降低了品秩又减少了办事人员所以其权任反较顺治初年三院轻了。

学士品级到雍正八年(公元730年)满、汉俱定正品。

学士成清王朝高官员犹如历朝丞相。

《清史稿·学士年表序》说。

学士满、汉两途勋高位极乃以相授……其品列皆首班。

军机者亲王外其领袖者必学士唐、元三公尚不及也。

这说明清代学士地位是极尊崇。

协办学士犹如宋参知政事学士副职。

初期有定额设置遇有学士廷行走或奉差外才另选人员协办阁。

早雍正元年至五年(公元73—77)有署学士六年(公元78年)又有额外学士

十年至十三年(公元73—735年)再设协理学士

到乾隆四年(公元739年)才有协办学士以并改常设。

其品级比学士稍低从品。

学士品级从二品兼侍郎衔(乾隆五十八年以兼衔)。

其职掌是满学士掌奏汉学士掌批“题”(外官员汇报皇帝)。

若依其应有权任并不仅。

学士仍按步就班作些例行事而已远不如军机京职责重。

阁人员额数据《清会》、《清史稿》等记规定学士满、汉各人协办学士满、汉各人学士满6人、汉人籍满、汉、汉军(编入八旗汉人)各人侍学士满人蒙、汉各人侍讲满0人蒙、汉、汉军各人委署侍无定员满70人蒙6人汉30人汉军8人帖写满0人蒙古6人(以上各员额有增减)撰无定员供事6人总人数88人(委署侍是由籍派委、撰是由派委都不占额数)。

阁乃诸曹总汇区。

其职掌据《光绪会》卷“掌议天下政宣布丝纶、厘治宪总钧衡任以赞上理庶。

凡礼则率寮以将事”。

其具体职有  掌议政事宣布纶音(皇帝诏令)。

二 阁曰常事是皇帝办理

清代外官可分通和部两类。

凡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学政、盐政、顺天府尹、盛京(今辽宁省)五部俱通通政司再送阁称“通”;京六部及各院、府、寺、监衙门称“部”。

外阁还处理部分奏折。

办理礼祭祀有关事宜。

凡是比较隆重礼和祭祀如皇帝登极、立、祭天地、祖宗等都由阁办理

四组织修存贮档籍。

纂修史籍是翰林院职掌。

清阁天聪十年(公元636年)设三院起至宣统三年(公元9年)止掌握国政有70多年久但其势力不是始终如是屡有演变。

初设三院尚关外并有议政处分其权。

那只是初具规模。

入关加重三院职权明命条陈政事或外国(对外)机密或奇特谋略都由三院奏。

并定三院品级与六部(先是低六部级)。

顺治十五年(公元658年)正式改阁只是沿明代官制并不是加强阁职权相反却降低学士品级(正五品)减少了它职官人数其权势反而低三院

顺治十八年(公元66年)再改回三院学士品级又六部。

康熙九年(公元670年)恢复阁学士兼尚。

康熙亲政军国机要始终归阁。

至雍正八年(公元730年)学士升正品各部尚上(尚从品)当虽已设军机处但任军机臣者除亲王外其首领必是学士所以当学士是勋高位极因称阁“宰辅”。

至乾隆二年(公元737年)再设军机处(军机处停设了二年)机要奏都下到军机处。

凡军国要都要由军机臣承旨出政阁权便轻只是办理些例行事。

赵翼《檐曝杂记》说“军机处地近宫廷便宣召。

军机臣者皆亲臣重臣是承旨出政皆矣。

”《清史稿·学士年表序》说“雍正以承旨寄信有军机处。

阁宰辅名存而已。

”原具有宰相身分阁学士成进爵虚衔阁便沦办理例行政、颁发告机关

光绪二十七年(公元90年)八月改题奏外臣工奏般都采用奏折。

改题奏各省督抚就不须把题奏事件副交通政司送阁了阁便成了“闲曹”。

这阁公署仅成了储存档案所。

宣统三年(公元9年)四月另组西欧式责任阁旧阁废。

二、军机处。

清初沿明旧制“疏票拟主阁。

军国机要主议政处”。

到雍正七年(公元79年)因西北用兵往返军报频繁阁距廷太远皇帝不便亲授机宜故这年元月廷设立军机处其全称“办理军机事处”。

初设名“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73年)改名办理军机处。

军机处是分割阁权所以说它是“阁分局”。

军机处清代统治了80余年成政所出宰辅区。

它体制特殊职官简炼有官而无吏。

它全部工作由军机臣主持军机办理

军机臣俗称“军机”分设满、汉员由满、汉学士、各部尚、侍郎、总督等奉特旨应召入值兼差人员无定额;由亲王或学士满、汉各员首领当称“揆首”、“领袖”。

依清制亲王不能入军机

嘉庆四年月曾以军机处事繁命成亲王永瑆军机处行走。

年十月又以“非祖制”罢值。

至咸丰三年(公元853年)以始有亲王任军机臣。

初期凡应皇帝召见商议政或依皇帝旨起草诏谕等领班军机臣责。

皇帝选调到军机处工作军机臣则称“军机处行走”或“军机臣上行走”。

初入值军机处者若因其历或能力尚浅则命“军机臣上学习行走”即是见习其地位稍低排班列。

、二年再由领班军机臣专折奏请皇帝除“学习”二。

军机臣也有格、品位高低分权力各不相。

例如有满洲臣只准看满奏折或新任臣不准看皇帝朱批奏折。

这些不待遇都是由皇帝亲定。

据《光绪会》卷07记嘉庆五年(公元800年)规定军机臣只准军机处承写当曰所奉上谕部院稿案不准军机办理(因军机臣兼职仍保留部院原职实缺)。

各部司员不准至军机处“回事”(他们衙门堂官请示事)。

军机京办事处不准闲人窥视。

王以下满、汉武臣都不准到军机军机臣谈话“违者重处不赦”。

了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每天派都察院御史人到军机处旁边府值房监视军机臣散值才准他们退值。

军机处初设所掌仅限军。

《清史稿·军机臣年表序》说“初只承庙谟商戎略而已。

”但以事权逐渐扩以至军国计莫不总揽。

其具体职掌有如下几方面  、责皇帝下达谕旨撰拟和参预官员上报奏折处理。

官员上报凡折奏“请旨”者归军机处照例题归阁直到清末变。

二、办理皇帝交议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或交军机处议奏或密议或交军机处会关系衙门议奏。

特交由军机处议其可否密拟办法上奏;会议奏或由军机处主稿或由所会衙门主稿临酌定。

三、某些重案件皇帝特交军机臣审理拟定或由军机臣会三法司审拟。

军机臣可军机处提讯也可使用刑讯。

应刑讯选用府公所或步军统领衙门进行。

凡秋审案件军机臣也参预。

四、重要武官员任免及各部尚、侍郎、各省总督、巡抚、以至道、府、学政、关差、盐政以及驻防将军、都统、驻各边疆地区领队臣、办事臣等官员补放由军机臣责开列应补人员名单交皇帝选择任用。

遇科考也由军机臣开列主考、总裁名单奏请皇帝选用。

复试或殿试军机臣责核对试卷、检笔迹或任命卷官。

五、考行军山川、道里与兵马钱粮凡有行军军机处根据有关图考山川险要道里远近如系边远地区图没有记要考新旧档案并加谘访。

应用兵马、钱粮则由户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门取简明确数备。

遇有皇帝讯问题即呈递。

六、军机臣可奉皇帝旨以“钦差”身分往各地检或处理些政事。

军机京俗称“军机”早期也称“司员”。

初京无定额数阁等官员选调。

乾隆初改由阁、各部、理藩院等衙门调派。

嘉庆四年(公元799年)始定军机京分满、汉各两班每班8人共3人。

各班设领班、领班京各员由军机臣京选深望重者任。

军机京选任据《枢恒纪略》卷7“汉军机京由阁、六部郎、员外郎、主事、七品京官由进士、举人出身者兼充;满军机京以阁、六部、理藩院郎、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兼充”。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确定汉京额缺0人。

军机京也是兼差凡承旨入值军机处官员仍原衙门实缺并照例升。

军机京般五、六品领班京从三品或正四品。

军机京按例不参加京察其奖叙升由军机臣酌情保奏平每届三年奏保凡遇修补档案编修方略等事结束照例特保故京提升较快当人视升官捷径。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十二月初十曰奏定变通军机京升补程定军机京实缺其领班京秩视三品领班京秩视四品以下各京俱按原品实授。

并规定了三年递升级升补办法。

军机办理军机处曰常工作处理记档册撰拟稿等。

乾隆傅恒任领班军机臣始军机京亦撰拟谕旨责;还参预军机处新承办案件审理;跟随军机臣或单独奉派往各省办和处理政。

军机处设禁廷隆宗门靠北、乾清门外西侧军机臣办公处名军机堂。

军机处部组织不见记。

军机处档案《交片档》看有满、汉军机处分或简称“满屋”、“汉屋”由满、汉京分别任事。

又《行档》有“清档案处”、“汉档案处”设或称“清档房”、“汉档房”这是管理满、汉档案分工。

宫廷满屋办公处设隆宗门南军机堂对面左右汉屋。

其职掌据《光绪会》卷3所满屋分管京旗营及各省驻防和西北两路军营官员补放事责、外蒙古、藩部及喇嘛等朝贡拟赏单并掌管军机处身切事性工作;汉屋办理京部院及各省职官员、绿营武职官员补放进单王公外臣赏单及拟给外国朝贡使臣赏单办理皇帝交下应当考和应当办理切事情以及责军机处对外系管理军机处档案等工作。

军机处设立是清王朝对央行政机构次重变革表现出清代前期政治制高集权趋向。

军机处成立以逐渐代替了清建国以所依靠满洲亲王贝勒参预议政制废除了议政处;也削弱了阁参预国政权力。

军机处以“君权附庸”地位成凌驾阁及各部、院上全国政总汇机关军国计无不总揽。

三、通政使司。

通政使司是沿明制。

清入关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立。

名“通政”是以政比水欲其上下常通。

据《清朝献通考》卷8通政司“掌受外疏臣民密封申诉事凡外题、奏京奏并受而进朝核其不如式及程途稽限者。

凡政狱咸得偕部院予议焉。

”其具体任是收各省题校送阁;有题不合规制送阁参处;有逾限期移交关系衙门议办。

各省将军、副都统与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官按季将奏造具印册咨送阁核。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898年)七月通政使因“事甚简半属有名无实”而被并入阁。

不久旋八月十曰又下谕恢复。

至光绪二十八年(公元90年)因改题奏职无专司才被正式裁撤。

通政司所属机构有“登闻鼓厅”管军民击鼓伸冤事由参议人兼管由知事率役巡并有笔帖式满洲人汉军人承6人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分别办理所属事。

如有击鼓人由通政使讯供确有冤枉奏报皇帝交刑部审办。

如系诬告即送刑部按律加等治罪。

“登闻鼓”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都察院由御史人监管。

顺治十三年(公元656年)移置长安右门外以给事或御史人更替管理。

到康熙六十年(公元7年)才并入通政使司。

这是统治者表示人民“雪冤”设施。

央行政机构 、专司职官任免——吏部。

清朝吏部是天聪五年(公元63年)沿明制而设置管理职官员机关

但封建集权制统治下用人权操皇帝吏部只司签掣事并无铨衡权。

特别是军机处成立以重要职官任免都由军机处秉承皇帝旨直接发表。

吏部事只限稽考级以下官员历根据例察予以准驳只是办理任免手续备案而已。

二、掌管户籍财机关——户部  户部古代称地官、司徒、计相、司农等。

唐以称户部。

清沿明制天聪五年(公元63年)设户部。

户部总职掌是管理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财政等事宜。

三、掌管礼仪祭祀及学校科举机构——礼部及有关机关

清沿明制天聪五年(公元63年)设礼部礼部总职掌是管理国祀、庆、军礼、丧礼、接待外宾管理学校和主持科举等事。

太常寺顺治元年(公元6年)置属礼部掌管坛庙祭祀礼仪机关

光禄寺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立掌管关礼预备筵席及供应官员“廪饩(l!x@音凛戏)”机关

鸿胪寺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立掌管朝会与国宴会赞导礼仪机关

国子监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立掌国学政令机关应事宜由礼部掌行。

四、掌管全国军事机构——兵部及有关机关

清天聪五年(公元63年)设兵部成管理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兵机关

清代兵权由皇帝独揽凡用兵事由皇帝亲裁有议政五臣及军机臣参议谋略钦命统兵臣直接指挥。

所以说“名兵部但司绿营兵籍武职升事并无统御权”。

兵部全国高军事机关但雍正设军机处凡用兵事由军机处承皇帝旨直接指挥所以《历代职官表》卷说“兵部职不稽核额籍老察升员而已。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清王朝了维持摇摇欲堕统治宣布预备立宪并改革官制。

把兵部改名陆军部。

改陆军部按全国统厘定官制。

太仆寺。

太仆寺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立初无专署附设兵部武库司雍正三年(公元75年)才另建衙署办事。

总掌马政每三年则由满卿或少卿人赴左右两翼马厂看并向皇帝报告总数然由兵部核对。

凡遇皇帝出巡太仆寺卿和少卿都要“随扈”(随从帝侧)管理车驾、马驼诸事。

前锋营 前锋营是皇帝宫廷警卫机构。

前锋营官兵都是从满洲、蒙古八旗挑选出其职是、守卫紫禁城。

紫禁城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轮流值班由景运门值班统领督率紫禁城外围由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五旗轮流值班;二、扈从。

皇帝外出责行宿卫扈从。

三、皇帝兵充列前队。

外与兵部有关机构还有护军营专司守卫宫禁;圆明护军营凡皇帝驻往城至沿途营派护军保卫;步军营统率八旗步兵和京城绿营马步兵。

五、司法监察机构——刑部。

刑部初设天聪五年(公元63年)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翟箕令。

但若死刑案件还须与理寺、都察院共审核。

每年八月审办各省所报案件名“秋审”。

霜降审办京案件名“朝审”。

“秋审”、“朝审”会“九卿”(六部尚及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理寺卿“九卿”)詹事、科、道(六科给事及十五道监察御史)各官共审理。

凡涉及妇女旌表案件须会礼部审;外蒙古、热河都统等处有关少数民族案件会理藩院审办。

但由刑部主稿。

凡宗室、觉罗氏犯罪则由刑部、宗人府会办理

宗室案由宗人府主稿觉罗氏案由刑部主稿。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改革官制改刑部法部统司法行政改理寺理院。

改革法部不再掌审判工作而成司法行政机关

各省刑名案件审判送理院复判都察院也不再参加会审案件三法司制从废除。

理寺。

清初仿明制置三法司顺治元年(公元6年)设理寺平反刑狱机关

理寺职掌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与刑部、都察院“三法司”。

凡须三法司会勘重案件(斩、绞罪案)先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理寺平允。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改革官制模仿当主义国搞“三权分立”改理寺理院专司审判并配置总检察厅总理理院民、刑案件检察事。

都察院

清初仿明制崇德元年(公元636年)五月设立都察院

其职能与历朝御史衙门差不多。

都察院除监察政治得失外具体担工作是参预九卿起议奏折;凡重案件与刑部、理寺公审断;稽察各级衙门、官吏办事优劣;检销案卷及封驳事;监察乡试、会试、殿试;巡视各营等事。

六科。

清初仿明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勘察官府公事。

初独立机构至雍正元年(公元73年)始隶都察院

五城都察院 五城都察院是稽察京师地方治安机构。

清代把京城分、东、西、南、北五城。

都察院分派御史巡城并设有巡城御史公署称“五城察院”或称“五城”。

责审理诉讼、缉捕盗贼等事。

顺治三年(公元66年)防止各地京官员“钻营嘱托”“交通贿赂”定“由五城御史督令司、坊官员加访缉”。

五城都察院还“掌赈恤政令”作赈恤流民机构。

六、掌工程事机构——工部。

清沿明制天聪五年(公元63年)设立工部。

工部是主管全国土木、水利、机械器物制造工程等事。

凡较工程如工价超50两价超00两要奏报皇帝御批。

工银千两以上者要请皇帝另简臣督修。

各项工程所用费分“定款”、“筹款”、“借款”、“摊款”四种。

定款是指定动用某种款项;筹款是动拨其他款项交商生息筹备应用款项;借款是酌借某种款项竣工分期归还;摊款是民修工程先由官垫费竣工摊征归还。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清政府“筹备立宪”改革官制将工部并入商部而改农工商部。

三十三年十二月又定由农工商部接收工部原管河工、水利、海塘、江防、沟渠、船政、矿物、陶冶、量权衡等事;由民政部接管各项土木工程事;由陆军部接管军器、战船、军等事;由府、礼部分别接管有关、外礼及制办各种器物事;由支接管全部工关税收事。

至工部便撤销了。

七、掌理少数民族及外交事机关——理藩院

崇德元年(公元636年)皇太极创立了主管少数民族事专门机构——“蒙古衙门”。

崇德三年六月改蒙古衙门理藩院

《光绪会事例》卷0记康熙曾追述当年设理藩院用说“太宗皇帝蒙古部落尽归附设立理藩院专管外藩事”。

可见皇太极改“蒙古衙门”理藩院主要还是管理蒙族事。

随着清王朝统治围扩理藩院成统管、外蒙古、察哈尔、青海、西藏、新疆以及西南地区土司各少数民族事机关

还兼办部分与外国通商及外事交接事。

理藩院尚有附属馆、外馆、俄罗斯馆及蒙古官学、唐古特学、托忒学等单位。

理藩院掌管部分外交事到咸丰十年(公元860年)以划归总理衙门管理。

到光绪三十二年(公元906年)改革官制理藩院改理藩部。

八、分掌论纂史机关——翰林院及有关机构 翰林院 清初置馆盛京命儒臣翻译满汉籍并记朝得失国储才机关

翰林院职掌是。

()充筵曰讲每年秋天举行筵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8人(满讲官由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汉讲官以翰林出身学士、尚、侍郎、阁学士、詹事、侍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充任)奏请皇帝钦派四人值讲。

(二)掌进士“朝考”事清代科举制每科“殿试传胪”礼部以新进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士奏请“御试”保和殿。

(三)论撰史其所撰有祝、册宝(册立、册封妃)、册诰(册封王公)、碑、谕祭等。

外纂修实录、圣训、纪、玉牒及其他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

而对史编辑校勘则是翰林院官主要职。

(四)稽史、录六科根据红辑录史(送阁)录(存科)防止“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两人专司稽。

(五)稽官学功课宗人府宗学、觉罗学府咸安宫官学及八旗官学都派翰林官稽教习功课。

(六)稽理藩院档案理藩院档案关系重须随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以重其事。

(七)入值侍班顺治十七年(公元660年)谕翰林各官原系学侍从臣分班值宿以备顾问并景云门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入值。

康熙三十二年(公元693年)定翰林官尚房侍值。

道光八年(公元88年)又定圆明值班。

(八)扈从顺治九年(公元65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外及王府等处翰林院例应派员随从。

(九)每遇直省武乡试、会试、殿试充主考官、卷官;顺天乡试掌院学士充正、副主考、侍、侍讲以下担任考官。

各省乡试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会试掌院学士充任正副考官侍、侍讲学士以下充考官。

武科会试侍、侍讲学士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十)考选、教习庶吉士开列教习庶吉士职名从侍、侍讲、修撰、编修、检讨选择学问优异者担任教习。

庶常馆 清初设庶常馆隶弘院新进士深造所也是沿明制而设。

顺治三年(公元66年)定制每年殿试选德才兼优士庶吉士再入馆学习名馆选。

因庶吉士又称庶常吉士故其学馆称庶常馆。

庶吉士馆学习三年学习清、翻译及汉史、词、诗等。

期满由庶常馆教习奏请皇帝“御试”分发任用称“散馆”。

庶吉士馆学习期每人每月给廪饩银四两五钱到户部领取。

器用什物到工部支取。

起居馆。

起居馆是记录皇帝言行编纂起居机构。

詹事府 清沿明制顺治元年(6年)设詹事府辅导东宫太子机构年十月裁撤其事并入三院

顺治九年(公元65年)复置设詹事、少詹事以三院官兼任。

康熙五十年(公元7年)废立皇太子停止。

乾隆十八年(公元753年)谕“詹事府东宫僚佐储贰建其官原可不设以翰林叙进阶姑留以备词臣迁地耳”。

以詹事府官员专备翰林院迁。

从詹事府具体执掌看已无府专职实际上变成了翰林院辅佐机构。

所以光绪二十八年(公元90年)改革官制实行“新政”便以詹事府名实不首先被裁撤其事归入翰林院 相关热词 省级新税局机构设置清朝机构设置政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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