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司所管理范围内的电梯处于良限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管理内容。

3.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一般必须切断本机电源开关方可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能切断电源时,电源开关处应留有电工值守,并做好通话联络工作。

3.2电梯因检修或保养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停机后应在电梯首层设置告示牌。

3.3在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作业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运行、停机前都必须有呼应,作到对方应答后方可操作。

3.4在机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开快车。

3.5下井底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以防无关人员靠近。

3.6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开关,有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3.7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防止门缆恢复不正造成事故。

3.8维修,保养工作开始前应先清点工具,工作完成后还应清点工具,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防止遗留。

3.9在机房,井道,井坑底因工作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工作完后清理完火种。

3.10电梯日常保养规定。

3.10.1曳引机减速箱采用"兰炼33#"油进行润滑,每月应检查一次,油温不高于85℃,油温升不超过60℃,油质变坏应及时更换。正常使用情况下,应每两年更换一次。

3.10.2曳引机用轴承采用钙基润滑脂进行润滑,每6个月应予清洗更换一次。蜗杆前后端盖温升不得高于35℃(钙基润滑脂采用GB491—87)。

3.10.3制动器销轴应经常保持润滑状态,每6个月应新加(GB491—84)20#机油一次。

3.10.4制动器磁芯采用工业凡士林作润滑剂,每6个月添加一次。

3.10.5电动机滚动轴承采用OTIS12#润滑脂润滑剂每两年更换一次。

3.10.6导向轮轴承采用"GB491—87"钙基润滑脂润滑,每6个月添加或更换

3.10.7绳轮表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洁绳轮绳经污垢;当各绳槽磨损下陷不一致时,相关曳引绳经1/10时应重新车削加工或更换

3.10.8控制柜内应随时保持清洁,每15天应用皮老虎吹扫清洁一次。

3.10.9控制柜内各接触器主触点经常注意调整,保持其接触良好。若有烧伤则应用细目锉刀予以修平并用00#砂抛光。

3.10.10每月应对控制柜内所有接触器、继电器、电阻、开关等电器元件的接线进行紧固,防止其摇动。

3.10.11更换熔丝必须保证其新换熔丝电流与该回路相匹配,保证其熔丝特性与原熔丝一致。

3.10.12在无抗静电措施时,不得处理印刷线路板的故障。

3.11以上保养工作应在《电梯保养记录》上记录,若由专业单位实施保养,则需保存其实施记录。

4.0相关记录。

4.1《动火申请》。

4.2《电梯保养记录》。

5.0 附录。

5.1 《电梯维保合同》。

编写:zz 审批:zz。

6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