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证明信怎么写

五保户证明怎么写。

篇一:家庭贫困证明申请相关表格。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

附件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石河子大学。

备注:本表打印在一页A4纸上,勿改动格式。

2。

篇二:丧葬证明书。

丧葬费领取证明范。

高县社会保险局:

证明我社区居民,性别,现年岁,家住:,

身份证号:,原单位退休人员,于年月日去世,并已核实。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性别,身份。

证号:,与死者两人属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

请接洽为谢!

特此证明

社区。

年月日。

注:①火葬须带火葬场出据的《火化专用收据》;②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 ③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二:办理丧葬费手续翠峦区办理丧葬费手续注销户口。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街道或派出所)。

3、医院死亡证明

4、火化证明

5、火化票据。

6、派出所死亡证明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三:现在殡葬顺序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

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

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

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遗体整容;。

遗体告别;。

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

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

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

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

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

类公墓民政部门将。

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

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

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

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

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

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

态环境的殡葬。

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

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

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

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

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

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

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

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

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

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四:京民。

殡发〔2009〕14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民殡发〔2009〕143号。

各区(县)民政局、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2009107号),

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

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

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

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

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

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

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

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

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

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出具的土葬证明。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四条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

违法犯。

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

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

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第六条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本市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

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

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

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求补正。

第九条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

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

第十条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

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

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

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第十一条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

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

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

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

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二)对亡者生。

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

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

果返街道(乡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

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

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

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

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交经办人。

第十三条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五条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

未建立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第十六条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

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

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五: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

职工死亡明细单我公司职工同志,于年月日死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发放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

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元。总计金额为:元整。大写:万仟百拾元角分整。章。

年月日主管领导签章:审核:经办人:领取人签字:家属死亡明细单我公司同志其(。

于年月。

整。仟百拾元角分整。),日死。

亡,根据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元篇三:贫困户档案。

贫困户档案。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名:

户主姓名:

年月日。

目录。

1.贫困户信息表。

2.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3.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证明材料。

4.因病、因学、因灾致贫等相关证明材料。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证明材料。

6.帮扶记实表。

7.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表。

8.其它相关材料。

说明。

一、本贫困户档案由贫困户和调查人员或村两委成员、帮扶责任人填写,所需证明材料要齐全完备;。

二、贫困户档案要严肃、认真填写,乡镇(街道)应将表内项目向调查人员、村级工作人员及贫困户解释清楚;。

三、贫困户档案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四、贫困户档案为贫困户原始档案资料,一式一份,由村委会存档。

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贫困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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