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语境下刑法谦抑性的一次实践

摘要刑法谦抑理念作为现代刑法的应有价值,是完善我国刑罚结构价值依据,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也有深远影响。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我国现有刑罚结构存在的重刑主义做出了较大的修正。

刑法谦抑性与和谐社会建设密不可分,我们应切实贯彻刑法谦抑精神,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最终实现刑罚总体缓和、轻重兼顾的格局。

关键词谦抑理念 刑罚结构 刑罚功能  作者简介周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266—02    一、谦抑理念是完善我国刑罚结构价值依据  (一)谦抑理念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刑罚结构的嬗变  关于刑法谦抑性,著名刑法学专家陈兴良认为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替代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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