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城小区电动车场地使用协议
甲方: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电动车停车位租赁事项:
三、承租方式:
2、双方同意电动车场地使用维护费为80元/月(大写:捌拾元整,含充电电费),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物价变化调整收费标准。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电动车场地使用维护费,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使用,甲方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负责电动车场地内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维护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甲方有权依法依规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及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或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在场地使用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澳城小区电动车场地使用协议》时,必须出示业主身份证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证件。
2、乙方必须购买电动车的相关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电动车场地使用卡切勿随车放置。否则造成车辆及相关物品遗失或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使用场地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利用电动车使用场地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6、乙方应自觉爱护电动车使用场地公共设施与卫生,若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7、乙方应按规定合理使用充电设备,违规违章操作所引致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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