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斯伟江律师李庄案辩护词]斯伟江律师现状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律师依法维护李庄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辩护见。

【特别申明】次出庭辩护并不味律师承认贵院对案有管辖权只是了避免李庄合法权益受到二次伤害从而依法出庭辩护。

辩护人认案从侦、到起诉再到审理程序屡屡违法漏洞出。

俗话说强扭瓜不甜强管案子程序上千疮孔。

程序正义犹如交通规则如今天江北区公检法可以这样不顾交通规则把李庄撞回监狱明天任何老姓也可以被撞进监狱甚至包括座各位谁也不能幸免。

我国革才30年殷鉴不远眼下重岂非悲哀。

有人对李庄说专政机器很强对谁谁都抗拒不了。

专政机器依法开动当然强。

但是如专政机器不顾交通规则法定程序程序正义恐怕也是要到沟里。

始作俑者其无乎?维护法律规定程序才能让民众权利受到保护齐而平天下这就是什么我们要李庄辩护既李庄人也是了这国长治久安。

以下是具体辩护见 部分案程序严重违法 【案件节】从案程序上关键节就可以看出案程序上诸多严重违法处 根据卷宗显示案程序上具体表如下 0年 月6日江北区检察院收到徐丽军举报。

根据以上毫无疑问节辩护人对程序上提出如下见 江北区公安局无权管辖案案从侦开始程序上就违法。

【先顺序】从没有案子是因法院管辖权就可以推断公安局有侦权因法院永远公安局还有检察院这等孙子先出世再生出爷爷既违反然规律也违反法定程序。

任何法院无侦权案也不例外。

因不能因法院管辖权而推定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刑诉规则》)二十四条款项关举报心对所收到举报线应当及审并根据举报线不情况和管辖规定七日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不属人民检察院管辖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首人。

【公安规则】《公安刑案规定》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如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刑诉法》八十四条三款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不属己管辖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审判管辖】刑诉法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可以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围立案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条对举报不属不属人民检察院管辖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

案犯罪地上海徐汇区被告人居住地北京。

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应当将案举报线移送给徐汇区公安局。

综上以上是环扣环法律规定是严谨。

无论从那环节案都不应有重庆江北区公安局侦、江北区检察院起诉、江北区法院审判江北区公安局对案无任何管辖法律依据检察院起诉也无依据法院审判也没有依据。

二所谓合诈骗重罪吸收妨害作证轻罪以并案侦也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重罪何吸收?】从控方提供材看李庄宣判当日既发送龚刚模表弟举报李庄李庄涉嫌合诈骗次日重庆市公安局指定江北区公安局立案侦。

似乎江北区公安局试图以重罪吸收轻罪方法行使对李庄涉嫌妨害作证案管辖

然所谓合诈骗案江北区检察院都没有起诉皮不存毛将焉附案都不成立根就无案可并不能以不成立案件实际行驶对无管辖权案件管辖

要借力也得有力可接不可能凭空借案管辖

如玩弄法律法律岂是失足妇女?如可以按照逻辑全国任何人都可以被虚构重庆有重罪然把其他地方案件吸收再撤销重罪重庆公安局成了全国公安部甚至可以把全世界人包括美国总统都管辖进。

这种荒唐逻辑如成立刑诉法地域管辖规定还要吗? 三法院以高法院刑诉法司法释条行使原审法院管辖权前提不成立。

贵院宣称依据高法院《关执行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释》(下称高法院刑诉法司法释)条规定行使对案管辖权。

法院刑诉法司法释条规定发现正刑罪犯判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犯罪刑地或者新发现罪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更合适可以由刑地或者新发现罪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发现犯罪】依照前面所列表案发现所谓漏罪二审宣判前不存刑期发现事实贵院援引法条前提不成立。

魔鬼藏细节。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发现犯罪定义无相关司法释然不管以哪种释都无法证明贵院对案有管辖权。

【举报宣判前】 如将发现漏罪定义发现犯罪线如举报那么案发现李庄涉嫌漏罪应当二审宣判前那么根据高人民法院司993年给江西高院批复(993)3 规定当二审法院应当将案发回重审将两案合并处理由所谓漏罪是种罪对李庄不实行数罪并罚[] (详见高法院批复)。

江北区公安局、检察院没有理由不知道李庄案当二审期因江北区检察院把案子藏起违背现行法律规定是种涉嫌渎职行。

即使构成犯罪李庄也只要受次审判检察院凭空把李庄变成两次审判不也是种涉嫌违法行吗? 【合诈骗不是漏罪】 如把发现漏罪定义龚刚模合诈骗案那么该罪实际并不成立无法依据合诈骗罪依据管辖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这等张冠李戴能套得上吗?法律依据何? 【公安局立案没有证据】 退步讲即使依据条规定江北法院管辖权也不味着江北公安局有侦权。

不能倒因。

法院是审判管辖权而公安是立案侦管辖权。

两者不。

李庄江北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能管那么徐丽军涉嫌构成伪证罪谁管辖?如徐丽军归上海管辖上海管辖了吗?重庆公安局移送犯罪线了吗? 四其他程序严重违法事实 【侦期限超长违法】 案侦期限长达年多没看到任何合法延长法律江北区公安局严重违反刑诉法期限规定。

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对没有任何片言只语监督。

法律监督职能何? 【剥夺侦期请律师权利】 李庄长达年多侦程没有享受接受律师提供法律助权利。

卷宗只有涉嫌合诈骗罪会见。

李庄案没有受到法律规定侦阶段请律师权利。

这违法检察院有没有进行监督? 【案变相不公开审理】案看似00 多人旁听但是法官对属要有派出所证明才能进这样要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请法官出示法律依据。

其他公民申请旁听也被拒绝而法庭上从开庭开始排座位就只有两法警坐。

这样审判完全违背了公开审判规定。

【法庭不接受录像证据违法】辩方提供李庄徐丽军录像是了反驳控方提供徐丽军笔录涉及所谓李庄教唆其朱立岩死刑案件作伪证录像显示李庄让其客观实事是份笔录徐丽军会诬陷李庄朱立岩案件作伪证可想而知徐丽军指控李庄孟英案伪证是靠不住。

这样证据是反驳控方证据法庭说与案无关显然是违法。

结论 就无管辖权案件非得强拿到重庆管辖所以才会有拼凑才有强词夺理千疮孔。

辩护人不谈有什么目和动机我们只是强调这样侦、起诉、审判合法性都没有。

合议庭做出任何判都将是枉法裁判历史所耻笑也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部分李庄并没有引诱、教唆证人改变证言

实体上李庄并无引诱证人改变证言事实公诉机关起诉证据严重不足。

案取证程序违法和证人可信极低 取证程序严重违法 【侦主体违法】由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分局都没有管辖权侦主体全部违法。

所作侦笔录和取证据全部系违法无效证据

【侦地】案证人侦地多证人里侦人员住宾馆茶楼辩护人奇怪什么如强势侦机关如迁就证人难道是有证人?我国《刑事诉讼法》97条明规定侦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所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侦机关如茶楼宾馆取证做说明是证人提出要那么试问证人要边洗桑拿边做笔录行吗? 【侦人员】侦人员李军身份会儿是江北分局会儿是重庆市公安局。

虽然公诉人说案情况特殊市局宏观上指导这已远远超出宏观已微观上插手了这是违法。

证人可信极低。

徐丽军不是证人而是伪证主犯】如案对李庄指控成立徐丽军涉嫌出庭作证公开进行伪证行触犯刑法305 条构成伪证罪且属主犯。

罪不对其进行逮捕起诉而追究李庄明显系恶执法报复性执法。

对徐以不起诉换取证言明显是胁迫证言不真实证言无效证言

【主要证人系直系亲属】案指控被告人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证人主要是举报人徐丽军及其人(儿子苏龙和母亲)这种人身利害关系明显其证言证据效力有限。

证人吸毒、反复无常】案主要证人和举报人徐丽军吸毒多年四次进戒毒所公安、法院律师证言多处反复上海表演多次跳楼秀上海徐汇检察院表演跳楼秀其今天面证言根就不可信。

证人徐丽军说谎】辩方提供录像证据显示徐丽军案笔录说李庄朱立岩案让其做证完全是虚假。

虽然法庭违法不让出示但仍无法掩盖。

徐丽军投入金汤城确实不是投款借款或类似性质款项其出庭作证所述并不虚假。

案焦事实起诉指控李庄引诱证人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投款说成借款证据表明所谓徐丽军投入金汤城00 万确实不是投款借款

首先请清楚00 万元到底是谁? 【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清】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徐丽军投入00 万元是投款李庄让其违背事实改变证言辩护人认这事实存疑问。

首先上海徐汇区法院民事判认定这款项所有权是王德伟。

其次证人笔录显示所谓王德伟和徐丽军是夫妻并没有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材印证。

结婚不是光凭两人说是夫妻就可以这法律常识无辩护人多言案公诉机关指控缺乏证据

退步讲徐丽军(王德伟)投入金汤城00 万元也确实不是投款借款或者其他。

【王德伟取回款项7万】李庄接受孟英案钱王德伟从所谓投款00 万元已取回7万元根据法律常识投款是要共担风险不能抽回。

能抽回只能是借款

李庄更有理由断定该款是借款

【孟英供述】孟英开庭认定该00 万元是私人借款

孟英公安笔录也认徐丽军和其约定对外该款称私人借款

【金汤城否认其投】从辩方提供徐汇法院民事卷宗看金汤城部分股东不该款投款

【金汤城律师认是借款】金汤城民事诉讼任律师认该00 万元可以以借款处理因不是投款部分股东不徐丽军投。

【控方提供周恩奇证言】其就提到徐丽军钱朱立岩认是借款

法院判驳回其股东请】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确定王德伟(所谓徐丽军丈夫)投入到金汤城00 万元金不是股金。

判驳回王德伟要确认股东名份及出份额所占册比例并办理工商登记请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居然还认这是投却无法回答辩护人问题投回报率多少?风险是什么?是什么类型投?辩护人多次问公诉人你银行存入了多少钱这有投风险吗?公诉人至今不回答。

借款协议是强力证据徐丽军出庭作证前5天徐丽军和孟英属签订还款协议这还款协议充分表明了徐丽军和孟玲款项性质。

起诉指控徐丽军违背事实依据何?即使协议是李庄支持下达成李庄也没有强迫各方能力。

徐丽军也没有撤销这协议反而依据这协议向孟要钱说明她是尊重这还款协议。

【00 万真实性质】按照现高法院司法释这00 万元获得50% 股东前既可以理徐丽军和孟英信托关系前也有法律人士理是待化借款法律关系。

出庭作证金汤城股东仍也永不可能其股东。

因这00 万元款项只能是孟英和徐丽军法律关系不是投款

双方签订还款协议更是确定了款项性质借款

李庄没有引诱证人改变证言事实。

李庄主观判断】李庄想徐汇法院提供证人出庭手头有这些证据律师只能根据己法律知识和掌握事实因李庄法律人士认该款是借款合其认知事实。

【指控证据不足】光凭徐丽军、苏龙等证言是无法证实李庄明知是投款而让徐丽军改变证言

首先李庄己不承认有引诱、教唆行其直说要徐丽军事实就是而且庭前对00 万元性质进行分析也完全是依法进行。

其次徐丽军吸毒多年多次进戒毒所每次公安询问完毕都要问她头脑是否清醒正如问醉汉是否喝醉他肯定说己没喝醉。

这样问话岂不是笑话。

请侦人员精神病院问精神病人他们肯定也认己精神很正常。

今天徐丽军不出庭身就说明了问题。

精神是否正常是否可以作证人应该出庭接受双方质询。

正如辩护人质证阶段回复公诉人公诉人认如徐丽军精神状态差什么李庄还让她作证。

李庄是让徐丽军出庭让质证检验其精神状态李庄做到今天公诉人敢吗? 三苏龙证言不可信苏龙是徐丽军儿子。

几年前饭局坐哪里细节居然还记得不合常理。

而且苏龙只关李庄片言只语说我只听到几句现能记清楚就是李庄让我母亲放心黄说把她投钱说成是借给孟英。

其他都记不清楚了这样选择性记忆证人可信极差。

徐丽军母亲杨盛梅证言只是传闻证据而且取证地其卧室这样取证让辩护人开眼界。

70几岁老太太动辄说作伪证法言法语令人咂舌。

五公安机关侦终结所取证据完全违反刑诉法规定这些证据法院绝对不能采信。

我国刑诉法9 条规定公安机关侦终结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见连案卷、证据并移送级人民检察院审定。

首先案案卷没有起诉见。

起诉见不提供检察院是否应该法律监督? 其次既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你什么还要继续调取证?反是否正证明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公安机关侦权到了侦终结就没有了凭什么起诉阶段甚至法院审理阶段还侦这种证据法院能采信那么公安机关是否开庭还可以继续取证? 七公安机关存明显诱供行 页侦人员问李庄有没有教唆徐丽军投款说成借款他是怎样教?这种诱供非常露骨。

案如依法排除了不出庭主要证人徐丽军、苏龙并无其他有力证据

证人王辽说法李庄徐丽军说话徐丽军提到她投金汤城钱事李庄就用法律方面规定告诉徐丽军什么算借钱什么算投款具体容我说不出。

李庄就对徐丽军说了些话思是要徐丽军把这钱说成借款

从这段证言李庄实际上是分析徐丽军投入款项法律性质这和徐汇法院判是致也和金汤城律师见致也和徐丽军录音说致。

如这是事实那么这样法律分析是完全合法。

以上证据充分表明了对徐丽军(王德伟)投入到金汤城款项性质绝对不是简单投款从各项证据看是种待化债权没有其他股东确认前只是借款或者类似借款债权而已。

徐丽军法庭上所作证言合事实不管李庄如何说都不构成妨害作证罪。

审判长、审判员 各位坐法庭上头戴国徽身穿法袍手握法槌行使法律授予权力无不要法律上授权如没有程序法上授权今天庭审将寸步难行。

法律辩护人和法官、公诉人都应该如珍惜己职业声誉样尊重法定程序依照程序法仔细判断有没有管辖权侦取证、地是否合刑诉法是否超期综合证据是否心确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有这样步步营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得出结论才会赢得尊重这也是法治精髓所。

反其道而行得到判只会带羞辱。

今天开庭如引人瞩目不是因被告人是李庄李庄只是非常普通人只是性格比较倔强而已。

案引人瞩目只是因李庄是执业律师这职业是该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律师不是国专政机器对立面而恰恰是了保证公民国机器面前有人依法保护他毕竟公检法必全是对否则也不要立国赔偿法了。

这种履行职程无辜被入罪。

这和殴打拘禁正看病医生样是种双重伤害。

因受伤是任何公民律师辩护权。

而今天李庄案是双重双重伤害所以才更让人情也更让人担心国犯罪嫌疑人能否得到律师真正助。

律师给死刑犯辩护次被306 条已引起国人瞩目今天他又次被罪名地方受审审理容却是上海做事单单程序上不公已可以说是嘉陵波流恶难尽。

罄歌乐竹难其罪。

恐怕不管实体如何判如何构陷罪轻罪重已难堵天下悠悠口。

鹦鹉学舌学下公诉人警示教育。

李庄教训就是国如险恶刑事辩护环境下居然还敢提交数十份无罪证据居然还敢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居然还敢对权力机关叫板你赢得了死刑犯朱立岩及其母亲尊敬然夜路走多终见到鬼己身陷囹圄亲人都见不到。

这才是要接受教训事情。

沉痛是李庄也不可能吸取教训重做律师只能让其他刑事辩护律师吸取己教训当事人罪与非罪是二位律师身安全是位如李庄般傻再入罪值得吗? 从公诉人口讲到李庄案特殊和案管辖上程序上诸多违法处辩护人李庄早就预测到案结将会是有罪也不指望有奇迹发生。

对这种既定结判面前似乎辩护人是无力然历史审判面前谁都无法逃脱。

违背法律人必将被法律所严惩。

天理昭昭李庄必有昭雪天。

这句话送给李庄也送给所有法律人。

正义虽然不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谢谢 上海邦律师事所 律师斯伟江 [] 高人民法院关判宣告又发现被判刑犯罪分子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批复 (法复9933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判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犯罪分子判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不论新发现罪与原判罪是否属种罪都应当依照刑法六十五条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但如审人民法院判宣告以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判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发现原审被告人审判宣告以前还有种漏罪没有判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三十六条(三)项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不适用刑法关数罪并罚规定。

作者斯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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