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的“坏人论”及其神话——兼评《法律之道》

本文的写作,诸多受惠于香港中文大学兴中教授在西北政法学院客座讲授的西方法哲学、比较法理学课程和於兴中教授慷慨提供的大量英文资料,作者在此谨致以诚挚的谢意。

中山大学李诚予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泮伟江先生也为本文提出了十分独到的批评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当然,文中如有错误疏漏之处,责任是由作者自己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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