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报告

乡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报告。

XX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禄丰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XX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作如下报告,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规划编制及执行基本情况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XX镇高度重视,按照科学规划规范建设、严格管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为促进规划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我镇规划建设工作。2012年,镇人民政府委托楚雄州勘测规划设计院完成了《XX镇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并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2013年全面完成全镇13个行政村和108个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按照“以点带面,分批推进”的原则做好《XX镇XX村委会土厂特色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完成待审查批准。同时,按照“三统一”管理制度,把好“三证”发放关及规划日常管理工作,全镇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规划得到有力执行,建筑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氛围营造到位,宣传发动有力。

为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召开会议、粘贴宣传标语、赶街天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全镇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村镇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城乡规划法》实施的意义、地位和作用。镇村先后书写宣传标语200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依法建设规范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本地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规划审查到位,城乡建设有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落实,我镇加强了规划审批和管理环节,将我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居民、集体建房统一纳入城乡规划管理的范围,有效控制“未批就建、少批多建、随意加层和随意更改规划审批”现象的发生。一是加强管理,确保农房风貌建设取得成效。在镇、村、组规划区内公共建房和农房建设要求必须符合镇、村规划要求,并按照标准进行建设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执行规划相关规定。农村建房申请人须提交经村委须签署意见的申请,国土、村规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确定选址后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待国土、规划手续批准后,建房申请人方可动工修建。公建项目严格按照执行“三证一书”制度。三是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国土、村规人员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建房建设活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规建设的苗头并及时制止。同时,在巡查中掌握全镇范围内建设动态,为规划、国土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三)执法监管到位,规划执行有力。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执行,始终保持对违反规划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做到了规划建设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好规划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先后查处6起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做工作农户自行拆除1起,自行拆除率达100%,建房纠纷5起,处结率达100%,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秩序。

(四)规划管理到位,城乡建设成效明显。

我镇总体规划修改批复以来,我镇按照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遵循“规划高起点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多渠道筹集资金,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拓城建镇步伐。2013—2014年投资84万元完成集镇文化广场硬化、绿化建设,投资10万元完成集镇路灯安装和修缮,投资22万元完成了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并完成入住工作,投资67万元完成了天保工程管护所修缮和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投资120万元的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和投资145万元的财政所综合业务用房及会计核算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正在建设中。投资1530万元的集镇供水项目初设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启动。集镇环境大为改观,服务功能更加完善,集镇形象和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三、存在主要问题   我镇虽然在《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编制已完成的自然村村庄规划实施可操作性差,部分自然村受自然条件限制,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相冲突,制约村庄规划实施。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干部、群众对规划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建设、轻规划,不按规划建设、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现象。三是因受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因素制约,对非法建设的打击力度不够。四是从城乡规划队伍建设看,我镇村规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城乡建设发展不相适应,执法人员配备远远不足,规划执法工作越来越艰巨。五是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功能尚不完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群众中树立“科学规划规范建设”的意识,做到行政干部懂规划,村组干部知规划,广大群众守规划。二是加快已编制规划的完善,探索特色村庄修建性规划编制的路子,积极推行农村统一、集中建房;三是做好规划公示制度,对已实施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以图文形式在镇区显要位置予以公告及建设项目公示。四是提高规划设计品位。大力推进新农村建房模式,达到个体与整体协调,整体提高村镇建设品位。五是严格规划审批监管,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决查处建设违法行为。六是依托资源优势,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拓城建镇步伐,不断完善集镇基础设施,提高集镇服务功能,提升集镇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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