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育专业委员会 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条 规z省教育学会学德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会)财行加强学会财管理提高金使用效益保障学会健康发展根据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财规制以及学会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二条 学会财管理主要任。
健全学会财规制规财秩序;。
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金;。
加强济核算努力节约开支提高金使用效益;。
三条 学会财工作实行理事长责制委任处安排名正式会员兼职办理具体财工作。
财人员调离或离职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理事长离职按规定办理离任审计。
四条 遵守《会计法》等相关财会法规根据《民非营利组织会计制》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会计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五条 学会收入包括。
会费;。
开展业活动或取得收入如会费等;。
3社会捐赠(助);。
其他合法收入。
3其他费用业活动费和管理费用以外合理开支包括合相关财会法规学会办公设施、设备、工具等固定产购置有关人员劳报酬及其他辅助性费用等。
七条 费使用严格执行学会费开支围与标准与学会工作无直接关系费用任何人不得学会费支出。
学会费不得会员分配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会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并由办人员和证明人签、理事长审批报账。
八条 报销流程办人提供报销凭证并签证明人签财人员审核理事长审批报账。
九条 现金管理学会收入应存入指定账户。
每次年会结束应及进行账处理并结出金余额盘现金与账面余额是否相。
十条 账报告财人员应每次年会结束编制报表报告年收支明细及金结余情况。
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收支情况理事会按照规定向会员代表会通报财收支情况增强学会财工作透明和监督力。
学会接受主管部门安排财审计。
办法由学会处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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