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五金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危险品仓库必须具备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警、防晒、防漏、消除静电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

2、夏季中要加强管理,做好防潮防热工作,化学危险品一律不得露天存放及超库容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及灭火性质不同的物品严禁混存。

3、使用氧气瓶时要慢开、慢关氧气阀门,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氧气瓶必须距明火 10米以上,如有防护措施也得5米已上,夏天露天作业不能置于日光下曝晒,瓶阀冻结时不许用明火烘烤,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

4 、若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酿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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