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事故案例:违章搭设脚手架造成架断人亡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违章搭设脚手架造成架断人亡

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单位29号宿舍楼为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500m2,开工日期1998年4月,竣工日期1999年4月。

1998年8月28日该工程主体已封顶,上午某公司瓦工于XX、陈XX等3人站在该宿舍楼3单元6楼两阳台中间搭设的毛竹脚手架上浇筑阳台混凝土,由于没有专门搭设卸料平台,吊运的混凝土只好卸在该脚手架上临时铺设的钢模板上,上午8点40分左右,当第三料斗混凝土卸在钢模上,瓦工于XX清理料斗时,脚手架右侧内立杆突然断裂,钢模板滑落,于XX随模板滑坠地面,脑部、内脏严重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万。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违反了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表3.0.4—1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卸料平台没有设计计算;卸料平台不符合设计要求,直接用毛竹装修架取代卸料平台卸料台无限定载荷牌。

(2)违反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一节“脚手架材料,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而该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仅4cm。

(3)违反了建设部JGJ59—99标准条文说明中脚手架的载荷:结构架3000N/m2的规定,而现场作业的架体平面不到 3m2,一只料斗加吊运的混凝土就达700kg,再加上3个人和工具的重量,超过了架子的荷载承受能力。

2.间接原因。

(1)违反了建设部JGJ59—99标准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3.0.4.1验收与交底部分: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办理验收手续的规定。

(2)工人缺乏安全教育,不懂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脚手架缺少水平防护,仅作业面铺设一层钢模板(不允许用钢模板取代木跳板),6层至底部架子无一层脚手板或平网。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事故教训。

(1)卸料平台搭设必须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落地式脚手架部分:卸料平台搭设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2)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手脚架连接,更不能用装修架取代卸料平台

(3)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定荷载标牌。

2.防范措施。

(1)卸料平台不能用毛竹架代替,必须按设计计算书搭设

(2)卸料平台必须经设计计算。

(3)卸料平台应设置限定荷载标牌。

(4)脚手架必须执行搭设规范。

(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杜绝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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