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总务巡检制度_波宁

波宁四总巡检制。

了增强主动识及发现问题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切实做勤与保障工作提高师生对勤工作满特制定制。

水电管理巡检制。

水电管理人员应保证至少每周次对全校水、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处理和上报非特殊原因应确保水电正常供应。

巡检主要容。

①总配电及各楼配电箱。

各楼卫生和盥洗室用水设施

③室外路灯和道灯。

教室办公室插座、开关、灯具等。

⑤雨、污水管路。

教室办公室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情况。

3、巡检程及处理结有面记录。

二、其他教学设施巡检制。

、维修人员应保证每周至少次对学校教学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处理和上报。

巡检主要容。

①房屋建筑安全状况。

②各教室办公室门、窗。

③橱窗和宣传栏。

④各教室办公室桌、椅、橱等。

⑤消防设施

⑥食堂设备。

⑦学生公寓楼设施

3、巡检程及处理结如有面记录。

三、巡检制保障措施。

巡检总处统安排具体由总处副主任责落实。

总处主任和副主任应不定期对以上巡检容进行实地抽检发现问题及纠正。

3、巡检人员总处每周工作例会上对上周巡检情况作具体汇报。

巡检工作执行情况与职责年考核挂钩。

波宁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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