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票据购买、领用退回、存档手续,确保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出具的所有票据

3.0 管理内容。

3.1 票据的购买。

3.1.1 物管公司会计在每月5日时,需查阅《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上各项票据的留存数量,若低于最低库存量(10本),则需向税务部门或分供方购买。

3.1.2 物业公司会计持《发票领购簿》在龙溪地税所专管员处签字,确定所购票据的种类、面值、数量。

3.1.3 税务专管员的签字手续完成后,持《发票领购簿》到龙溪地税征收所发票领购处购买相应票据

3.1.4 清点所购发票的数量、种类、面值是否与申购一致,同时确认票据号码,相符后,在地税征收所的票据申购本上确认签字,并根据对方出具的工本费发票支付相应的费用。

3.1.5 持《发票领购簿》在地税专管员处登记备案。

3.1.6 会计人员将所购票据按顺序在物业服务公司的《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上登记。

3.2 票据领用

3.2.1 保安班长在领用票据低于最低限额时(10份/本),可到财务部管理处收费处领取相应面值的票据

3.2.2 保洁部洗车人员领用票据低于最低限额时(10份/本),可到财务部管理处收费员处领取相应面值的票据

3.2.3 各管理处收费员在收据或综合发票低于最低限额时,可到财务部会计或出纳处领取相应票据

3.2.4 领用票据人员在《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上签字,确认领用票据的面值、金额、发票编号等。

3.2.5 财务人员在领用票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3.3 票据退回

3.3.1 保安部班长、保洁助理将已用完的票据存根交至各管理处收费员处,收费员核实应收的相应款项后,收取相应费用。

3.3.2 保安班长、保洁助理将发票存根交回财务部会计或出纳处,财务人员核实其是否交费后,在《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登记本》确认签字

3.3.3 管理处收费员将收据或发票存根交至财务部会计或出纳处,财务人员对所交的票据存根进行核查,是否有未撕的票据记帐联及作废票据的情况,确认无误后,在《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登记本签字

3.4 票据的保存。

3.4.1 每半年对所有票据存根进行一次归档,注明所归档票据的编号,并打包封存。

3.4.2 存档时间按照会计制度对票据管理存档期执行。

4.0 相关记录。

4.1 《票据购入领用退回登记本》。

4.2 《发票领购簿》(来自税务机关,以其提供为准)。

编写:______ 审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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