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高中评优、评先条例】评优评先是啥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奖励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显着的教职工,从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十项规定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有关家教等第二职业。
2.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敬业奉献,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着。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
5. 备课组长、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或民主推荐。
6.公示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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