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式康复训练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

作者:张永福 张海风 张莉 童汉英。

【摘要】 目的 探讨医院内陪护康复训练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 方法 将4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康复组和对照组各20例,两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对康复组实施医院内陪护康复训练,观察6 mo。于康复训练前后采用简明精神病量表、阳性症状量表、阴性症状量表、住院病人护士观察量表评定临床效果。 结果 康复训练6 mo末,康复组简明精神病量表总分及思维障碍、缺乏活力因子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阳性症状量表怪异行为因子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阴性症状量表总分及各因子分均显著或极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或0.01);住院病人护士观察量表总分,总积极因子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总消极因子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 结论 医院内陪护康复训练是改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阴性症状、阳性症状及其怪异行为的一项重要治疗措施。

【关键词】 慢性精神分裂症陪护式;康复训练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病程迁延的、呈反复加重或恶化的精神疾病。特别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长期的封闭式住院治疗或长时间的自我封闭,使患者社会适应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作者对恢复期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陪护康复训练进行了对照研究,旨在探讨医院内陪护康复训练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样本选自在我院住院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入组标准:(1)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病程≥5a,持续在我院住院≥2 a;(3)年龄25 a~40 a;(4)临床疗效评定达显著进步,已进入维持治疗阶段;(5)长期代管的患者(家属和单位要求患者在我院长期治疗并签定代管协议书≥3 a);(6)排除脑器质性及其他躯体疾病。共入组40例,随机分为康复组和对照组各20例。其中康复组男女各10例,平均年龄(28.70±2.75) a;平均病程(3.17±2.15) a;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例,职高4例,高中13例。对照组男11例,女9例,平均年龄(30.14±2.36) a,平均病程(3.07±1.98) a,其中大专1例,职高5例,高中14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均>0.05)。入组时BPRS、SAPS、SANS和NOSIE量表总分及各因子分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1.2 方法。

1.2.1 治疗方法。

两组均接受常规住院治疗,即:药物治疗、工娱疗、心音疗等。康复组联合陪护康复训练。观察6 mo。

1.2.2 陪护康复训练

由专业护师康复患者进行陪护康复训练,先带教培训5 w,被陪护者均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住院患者(即患者陪护患者),要求陪护者与之同住一个病室,一对一陪护,充当家属与护理员的角色。康复训练具体内容包括:(1)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向康复患者(其他患者也可旁听)讲解职业康复训练的相关知识及意义,介绍精神分裂症的病因、症状、治疗情况、家庭护理、预防复发、如何社交等常识,讲课时间2 h·d—1,上午、下午各1次,随时接受咨询并提问相关问题,为期1 w。(2)职业要求及训练,为期2 w:每天统一由专业护师每人培训4例患者,点名分组,每组4例,共5组。由护师进行讲解和具体示范操作并记考勤。具体包括怎样照看输液者(指制止被陪护者要配合治疗);协助护士给不合作或有藏药现象的患者喂药;帮助患者清洁个人卫生;协助卧床患者翻身、按摩活动肢体;帮助患者洗衣服、打饭洗碗;打扫整理其所在病室卫生;每天定时观看新闻、给患者读报、介绍自己了解到的精神卫生知识、聊天、关心安慰患者、充当家属的角色。(3)实习期2 w:按上述职业要求使康复患者在照顾好自己的情况下完成每天的陪护工作,每组由1名护师负责指导并检查工作情况,具体包括被陪护者个人卫生是否良好;病室的卫生是否良好;是否能按时给被陪护者打饭洗碗,是否每天能积极参加康复训练。(4)实习期满后进入试验研究阶段,即让患者正式“上班”工作。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仍采取每4例患者配备1名护师,逐一指导并监督。每月按工作完成出色与否付给不等额的“工资”,以鼓励并激发竞争意识。

1.2.3 临床疗效。

采用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阳性症状量表(SAPS)、阴性症状量表(SANS)和住院病人护士观察量表(NOSIE)评定临床疗效。于康复训练前及训练6 mo末,由3名精神科主治医师评定BPRS、SAPS、SANS,2名在精神科工作≥10 a的护师评定NO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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