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开发区规范管理“立规矩”|立规矩 讲规矩 守规矩

原标题安徽开发区规管理“立规矩”新华社合肥3月0日电(记者姜刚)县(市、区)原则上实行“县区”、申请扩区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强不低00万元亩、禁止淘汰落类产业进入开发区……安徽省近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规管理“立规矩”。

记者了到推动开发区创新升级、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将促进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包括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省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特别政策区)规管理。

开发区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合全省总体发展规划要具备国和省规定基条件。

县(市、区)原则上实行“县区”。

安徽省将规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程序。

开发区要扩规划面积或者调整区位由所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和图件等。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能分工会有关单位提出审核见报省政府审批。

申请扩区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强不低00万元亩、亩税收不少5万元年并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

加强污染监管方面安徽省提出加强区企业固废运处理管控加强气污染监督建立重排污企业、污染物集处理设施、区河道水体、气环境等全覆盖监测预警体系。

落实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加强全程监管。

对入驻开发区企业严把投强、产出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严格执行国产业相关政策禁止淘汰落类产业进入开发区

安徽省还规定对长期圈占土地、低效发展、环境保护出现重问题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并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开发区予以核减面积或降级、撤销。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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