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经管相携手.共创一事一议伟业

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了,县、财政综改股、减负办共同携手,乡、村和有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尤溪县自2009年开展试点以来,已经走过六个年头。

六年来,尤溪县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数从最初的200个累增至2015年的937个;项目总投资从6693.46万元,累增至32906.9万元;各级财政投入从最初的965万元,累增至8707.11万元。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快速发展,得到了农村广大群众的好评,为新农村建设做了极大贡献。

尤溪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规范管理水平在全国来讲是属于较为先进的,在2013年度获得了农业部认定的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百强县之一。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毕业论文网   一、共同学习,充分领会一事一议内涵   为了切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县减负部门主动作为,组织农业、财政等人员学习《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是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群众受益”和农民“自筹、自建、自管”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也是当地政府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政府所有组成单位的一项工作职责,减负、财政综改部门共同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只有在财政综改、减负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努力下,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资源,才能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好、做实。

二、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共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基本原则。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开展的奖补工作。

这就必须首先遵循一事一议工作规范,即: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重点选取那些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力求取得实效,确保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可行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要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透明、公开、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是确定工作目标。

包括实施重点、目标任务、规模范围三个方面。

即实施重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本着先易后难,逐步覆盖的原则,从有利于项目启动,有利于增加项目配套资金,有利于遏制产生新的乡村债务出发。

优先支持列入 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灾后重建村;优先支持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需要农民筹资筹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小型水利、殡葬设施、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整村推进,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捐赠赞助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两委”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行政村和自然村。

目标任务。

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全县绝大部分自然村内道路畅通,村民喝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群众文化生活丰富,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跃上新台阶。

规模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全县15个乡镇250个村同时展开,按县级财力和农民急需程度,选择部分村开展工作。

同时,按照以点带面原则,每个乡镇要选择一至两个项目作为示范点,带动全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制定工作程序。

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财务管理。

项目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申报。

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经村民代表大表表决通过,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经乡经管财政部门认可,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进行复审,符合财政奖补项目财政综改部门审查批准。

减负、综改部门在项目审批前要共同到实地察看、项目认证和听取群众意见后,才能列项目建设

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确认。

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项目议事主体具体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要做到开工前有预算,竣工后有决算。

项目验收。

项目主体(村民委员会)在项目完工1个月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专业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同时,在乡镇验收后1个月内,由村委会向县综改部门、减负办提出验收复核申请,县及时组织验收复核。

资金拨付。

上级拨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在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乡镇经管站设立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村委会向村民收取的筹资和以资代劳资金列入专户管理,财政奖补资金也通过此专户核算。

资金拨付由村委会按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由专户拨付至村,再由村委会支付给出建设单位。

财政奖补资金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提供相应材料到县减负办审核,到县财政局综改办报账,全部兑付奖补资金

财务管理。

乡镇经管站和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资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的主要管理单位。

乡镇经管站负责乡级专户的财务管理,收存、拨付村级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在财务管理上,要求分村、分类核算,确保资金分项清晰,专款专用。

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村民筹资筹劳资金上缴、使用都严格按农业部、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管理,做到帐帐、帐表、帐据相符,手续真实、完整。

每年终了,乡镇经管站按县农业局的委托要求,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向村民公开审计结果,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配套措施,共同制定、实施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要求,以科学、发展思路制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扶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这就要求减负、综改两个部门共同协商,制定配套措施,保证农村一事一议工作有计划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按照《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表决,正确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资金需求量较大而村人口少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且第二年不准再筹,并须经全体村民同意。

二是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稳定投入机制。

财政从2009年起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并列入预算管理,形成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

并将农村道路硬化工程资金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资金村级垃圾整治工程资金村级规划建设经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工程资金、农民健身工程资金农村文化设施和农家书屋建设资金等新农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制度。

首先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

其次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县级财政综改部门、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各留存一份,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县减负办定期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农业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村委会)所有并按规定登记入帐。

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总之,我县经过七年的工作经验得出,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工程,财政管主抓资金、减负办主抓项目工程,只有做到即有分工,又有合作才能将好事办好,才能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