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车、摩托车出入控制作业程序

1、目的:。

规范投资广场内助力车摩托车出入控制管理,预防失窃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所有进出投资广场的助力车摩托车均按本程序进行管理。

3、工作职责:。

3.1保安主管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程序并进行督导,对助力车摩托车出入管理负主要责任。

发生车辆失窃或人为损坏事故按公司渎职行为处罚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2保安领班主管领导下负责本程序具体实施安排,并负责经常性检查当值保安员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处理失当或未及时处理造成的后果由其负全部责任。

3.3西大门保安员负责执行本程序,按本程序所述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发牌、核对、放行等各程序的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属当值保安失职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由其负全部责任。

4、工作程序与制度。

4.1助力车摩托车一律从西大门非机动车出入出入,其他各门岗保安负责及时杜绝无序通行现象,对临时停放于主楼前或广场外的车辆,南门岗保安及大堂岗保安,巡值保安均有责任进行提醒、指引其统一由西大门进入专用车场停放;对拒不进场停放的,应当即口头申明不对失窃和损坏负任何责任,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当值保安有权禁止其停放或强制搬离现场,确保整个广场车辆停放有序、整齐、安全。

4.2助力车摩托车经由西大门进入时,当值门岗保安应提前示意其减速缓驶并在非机动车出入口停下,接受登记后当值保安发放停车牌,当值保安应详细记录存车牌号及对应车型、颜色等资料后方可放行

4.3肋力车、摩托车经由西大门出门时,门岗保安应提前示意其减速缓驶停靠在非机动车出入口,出示并交还与存车牌当值保安认真核对登记资料,情况一致后方收回存车牌予以放行

4.4车辆出门经核对资料与原始记录不符合,当值保安应拒绝放行并报告领班处理,领班应立即要求原记录人到现场核实,属记录错误的由领班、原记录人、当值保安认真仔细核对并签字后放行;属与原始记录不符的,应暂扣其车辆,明显有误或无存车牌的,应扣押其车辆及驾乘人员,报告主管

4.5对确属丢失存车牌车辆,当值保安无权放行,应报告主管处理。主管应要求车主提供其单位或所在部门有效证明(或原始购车发票),在登记资料上签字,并赔偿存车牌工本费后方可予以放行

4.6对无任何正当理由,存车牌与原登记资料不符或无存车牌,车载物品来源不明的,当值保安一律按本程序及《货物出入作业程序》予以扣押,交领班主管处理。强行冲卡的以盗窃行为处理,当值保安应立即制止并报主管处理。

5.0支持文件。

5.1车辆出入登记表。

5.2货物出入控制标准作业程序

5.3西大门保安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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