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有关建设文化强市实施意见

珠字…2010?12号。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

(2010年8月2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力量,更需要强大的文化力量。党的十七大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提出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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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繁荣,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为我市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强市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顺应时代要求,把握发展机遇,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相比,珠海文化建设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不适应,与经济特区所承载的使命和责任不适应,与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发展定位不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适应。今后10年,是珠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城市以格局定高下、以功能看强弱、以生态显魅力、以文化论输赢。建设文化强市、全面提升珠海文化软实力,是增强珠海城市核心竞争力、提升珠海文化品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珠海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珠海在新一轮竞争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紧密结合珠海实际,充分发挥珠海移民城市的活力、生态城市的魅力、开放城市的—2—。

集聚力、特区城市的创造力,按照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城市定位和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要求,坚持经济、自然、人文协调发展,立足珠中江、珠深穗、珠港澳区域发展谋划珠海文化发展,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力争在文化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实现突破。高度重视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挖掘和利用,形成珠海的人文特色;大力推动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培养文化内在的清新气质;加快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树立良好和富有影响力的城市文化形象;着力促进文化与科技的紧密结合,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以节庆为亮点,培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形成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积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文化惠民;建设开放型文化形态,打造粤港澳乃至全国性的文化交流平台;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构筑区域文化人才高地。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培养以生态文明为方向,与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相匹配的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使珠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广东建设文化强省中占有重要地位,走在全省文化发展前列。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人心;一批现代化、标志性的重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文化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居珠江三角洲地区领先水平,珠海成为南中国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体制改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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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试验区。

到2020年,城市文明程度、公民文化素质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各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城市文化特色和文化个性进一步凸显,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成为珠海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9%。形成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强、文化产品创造力强、文化交流合作辐射力强、文化高端人才聚集力强的崭新文化发展格局,建成具有深厚历史内涵、浓郁地方特色、强烈时代气息、多元文化兼容、极具竞争力的文化强市,成为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名城”和“创意之都”。

二、树立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文化形象。

(一)保护开发历史文化资源。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加强对古遗址、古建筑、名人故居、古镇、古村落等重点文物的有效保护,申报一批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文物保护单位。加大对水上婚嫁、装泥鱼、鹤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建立市、区、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机构,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支持斗门区等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创建工作,每年安排1000万元文保专项经费。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普查,重点挖掘珠海沙丘遗址、摩崖石刻、海上丝绸之路、近代工商业、现代工业遗址等领域的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历史文化领域理论研究,深入挖掘珠海海洋文化、留学文化、重商文化、特区文化等方面的内涵,大力宣传容—4—。

闳等一批代表珠海文化形象的历史人物,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文化研究中心,建设中国留学博物馆。

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历史文化普及宣传,将珠海历史人文资源中蕴含的爱国重教、务实创新等文化财富作为联系城市各个阶层的精神纽带,在全社会构建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增强市民精神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做好苏兆征、容闳等一批具有历史性、代表性名人故居、历史建筑的修缮和对外开放工作,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和旅游景观,增强珠海城市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培育特区人文精神。

弘扬特区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大力弘扬“开放兼容、务实创新”的特区精神,推动特区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英雄人物等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实施品德培育、精品供给、环境净化、心理护卫四大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推广“红色夏令营”、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等,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

树立城市理想。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志存高远、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脚踏实地为实现城市理想而打拼的社会风气,提振社会各界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为特区新一轮大发展提供精神文化动力。

(三)打造学习型城市

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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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读书会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标兵”主题读书活动,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办好珠海文化大讲堂,扩大珠海电视讲坛、社科普及周、企业论坛、校园论坛、社区论坛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办好“珠海读书月”,加快“农家书屋”、“流动书屋”建设,在全社会培育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风尚。

繁荣社科理论研究。加强珠海历史文化、中西文化交流、留学文化、粤港澳合作、生态文明建设、特区发展建设等特色领域的研究,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社会科学研究和奖励经费由原来的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打造“珠澳文化论坛”、留学文化国际研讨会等一批高水平的社科论坛品牌,促进社科理论成果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办好“社会科学普及周”,扩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引进吸纳一批高水平社科领军人物和青年人才,发挥思想库与智囊团作用。以驻珠高校为依托,扶持成立一批理论与应用对策的研究中心。加强对学术社团、民间研究机构的扶持和管理。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四)建设文明和谐城市

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围绕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着力把珠海建设成为清洁、安全、优美和幸福的城市

倡导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文化品位,—6—。

实施“清、和、美”工程,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和绿道网建设,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擦亮文化活动品牌。

以节庆活动为抓手,擦亮城市活动特色品牌。努力提升民间艺术大巡游、珠海文化大讲堂、珠海合唱节、金秋艺术节、珠海读书月、滨海之声音乐会、青少儿艺术花会等公共文化活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以举办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珠海国际赛车节、珠海国际龙舟邀请赛、珠海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珠海沙滩音乐派对等活动为契机,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培育城市的国际化气质。

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化先进区、文化先进镇(街道)、文化先进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文化普及工作,支持香洲等区申报全国文化先进区。大力繁荣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抓好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到基层活动。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美术馆、流动演出服务网,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三、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加大财政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出资400万元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延续至2013年。到2015年,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健全,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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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市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行政村(社区)全部按“五个有”标准建成文化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点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农村电影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区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优化,并逐步向自然村延伸,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城市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成为珠江口西岸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二)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珠海歌剧院、市博物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市文化馆、十字门中央商务区音乐厅建设,规划建设香洲文化中心、西部城区文化艺术中心、珠海购书中心、珠海广播电视台二期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到2015年,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在布局、数量和规模上与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相适应,全面树立珠海城市文化形象。

(三)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实施精品战略,推进内容创新,努力形成具有珠海风格、珠海气派、珠海特色的文艺精品生产高地。建立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保留政府“渔女奖”,增设“苏曼殊诗歌奖”、“古元美术奖”,将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资金由每年400万元增至600万元,重点支持文学、戏剧、曲艺、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优先扶持代表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文艺作品以及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艺项目,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影—8—。

响的精品力作;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群星奖、金钟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评选,组织优秀队伍参加全国重大艺术活动和比赛等。恢复珠海画院,引进知名文艺家在珠海设立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

(四)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进行文化鉴赏、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参与文化活动和文化创作等基本文化需求。加大对基层和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服务基本均等化。加快数字图书馆及自助图书馆规划建设,将市图书馆图书采购专项经费由每年300万元增至500万元。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四、打造区域性的文化产业高地。

(一)科学谋划产业发展格局。

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的统一规划和布局。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错位发展,形成各区文化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横琴新区规划建设“横琴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香洲区注重引入和培育发展原创、研发等高端文化产业,打造“香洲文化服务”品牌;金湾区积极探索发展国际航空文化创意产业,打造“航空文化”品牌和建设文化产品制造基地;斗门区加快推进珠海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结合斗门北部生态园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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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打造“文化+旅游”品牌;高新区发挥高新科技优势,重点发展动漫网游、数字娱乐等行业,积极推进金山、巨人网游研发中心、南方(珠海)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建设,走出一条“文化+科技”的文化产业发展之路,打造“创意唐家”品牌;高栏港经济区以海泉湾温泉度假区和游艇产业为依托,发展文化娱乐休闲产业;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挥“百岛之市”优势,打造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各区以“三旧”改造为契机,引导和利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以策划、创意、设计和原创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创意中心,规划建设若干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二)实施重点产业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珠海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充分发挥南方数字娱乐公共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影视策划、创作、拍摄、制作、发行、展示和交流产业链,打造区域影视产业发展中心。

加快南方(珠海)数字内容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以金山和巨人网游研发基地为龙头,大力发展以数字网络技术为支撑、以文化内容创新为核心的数字娱乐、数字动漫、数字网游、数字出版和数字影视为重点的数字内容产业,鼓励和扶持发展数字媒体、电视购物、手机动漫、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业态,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机遇和新的制高点。

加快横琴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的规划建设,集聚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大力推动三地在创意设计、国际传媒、文化会展和文化产品出口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积极探索“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文化—10—。

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构建产业发展平台。

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产业与金融的战略合作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开展版权、创意等文化产权的评估,支持探索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为创业型文化企业、成长性文化项目以及创意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支持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

建立财政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在原财政投入1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000万元,有条件的区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市区联动的财政扶持机制。制定扶持文化出口的优惠政策,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

建立产学研孵化平台。充分利用珠海大学园区和科研机构人才储备优势,吸引国内外文化产业研究机构进驻,推动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产学研基地为载体,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孵化体系和强大的技术支撑平台。

建立交流合作服务平台。鼓励和扶持文化企业参加文博会、广交会、高交会等国内外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专业展会,开展文化产品与服务交易和项目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投资建设环境。

组建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企业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引进,促进文化产业的协调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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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强珠海文化的示范带动力和影响力。

(一)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在党委、政府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抓好每月的新闻通气会,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强化新闻媒体社会责任,发挥我市新闻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中央、港澳、省驻珠媒体积极作用,发挥新兴媒体的影响力,形成不同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引导舆论的特色和优势。

强化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处理和报道机制,制定突发新闻应急处理办法和重大新闻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挥机制和社会舆论快速反应机制,制定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专报制度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

完善互联网管理体系。坚持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督,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净化行动。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珠海网络问政,沟通社情民意。提升网络媒体的对外传播能力,做大做强主流门户网站在港澳、珠中江、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扶持本土综合性门户网站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推进区域文化交流与合作

抓住横琴新区开发和港珠澳大桥建设历史机遇,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建立珠港澳文化合作区,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完善合作机制,探索“一国两制”条件下区域—12—。

文化交流与合作新模式。

以“香山文化”和“中西文化走廊”为桥梁和精神纽带,加强珠江口西岸城市文化认同,推进珠海与中山、江门、西江各港口城市、西南地区各省、市的文化合作与交流,确立珠海“珠江口西岸文化交流中心”的地位。加强与广佛肇、深莞惠的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城市文化合作圈。推进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逐步实现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共享,提高区域合作水平,提升珠海城市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人文优势,深化国际文化合作推进人员往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文化活动交往便利化改革,使珠海成为广东乃至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桥头堡。加强侨务外宣,实施“外宣精品”工程,保障对外文化交流专项经费的逐年增长。加强对外媒体建设,支持我市主流媒体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境外办报、办刊、办网,鼓励广电和报刊传媒集团创办英文报刊、广播和电视频道。

六、构建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新格局。

(一)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创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出台《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政策,设立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整合文化产业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组建若干个文化集团公司,支持和鼓励传统媒体跨行业、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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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及跨媒体组建现代传媒集团,争取推进一家国有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发展壮大我市国有文化产业。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促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政府文化产品采购制度。

制定《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办法》,实行政府以购代拨、以奖代拨的公共文化产品采购供给形式。每年安排525万元文化产品采购资金,用于合唱节、群众性文化广场演出、重大城市节庆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向社会艺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定向购买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委托生产、定向资助等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逐步建立政府行政承诺制度、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及咨询制度,确保政府文化产品采购体现公众需求。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赞助或冠名承办活动、兴办民间艺术院团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社会化。由文化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和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赢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14—。

七、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文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各级政府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考评指标。尽快研究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2011年开始实行专项考评。区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属地发展、管理的责任。建立文化事业发展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加强文化发展的宏观研究和指导。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共同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二)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关于“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应不低于当地的财政总支出的1%(不含基建)”的基本要求,确保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建立全市文化事业经费统筹机制,由市、区(功能区)各按本级一般预算1%提取,并由市财政统一协调,在年度财政总支出中将区(功能区)提取部分全额返还,用于文化事业建设。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区、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完善和落实文化政策。

制定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指标体系。编制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政策,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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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市统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对文化企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片等文化产品应给予退税优惠政策;对重点文化企业应减免进口环节税;对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引进机制。

制订出台《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把文化领域人才纳入珠海市人才规划,落实配套政策,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社科理论和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领军人物。创新人才引进合作机制,鼓励文化行业以调动、岗位聘用、项目聘任、人才租赁、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其团队。定期编制文化人才引进需求名录,探索设立重大文化成果引进专项资金,形成吸引文化人才创业、创作的政策洼地,使珠海成为全国文化人才的集散地和创业园。

(五)加强文化法规建设

加快地方性文化立法进程,尽快修订完善现有的关于文化建设的法规或政府规章,制定出台《珠海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破坏文化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文化强市Δ实施意见。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0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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