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的舞弊行为及其审计研究

【摘要】近年来应收票据舞弊行为越演越严重,表现多种多样,使 会计 信息失真,国家有关部门得不到真实的会计信息,扰乱了 经济 秩序,破坏了经济生活。

因此,对“应收票据”的舞弊行为及其审计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收票据是指 企业 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

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 法律 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应收票据按偿付期的长短,可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两种。

在我国,除商业汇票外,如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都是即期票据

因此,应收票据主要是指应收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该商业汇票承兑人,也可以是收款人出票,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一、应收票据舞弊表现      (一)使用时违法违规   主要表现为:   1.有的单位明知企业在非商品交易中不得使用商业汇票,却使用商业汇票

2.有的单位明知商品交易在没有合法的商品购销合同情况下,不得使用商业汇票,却故意使用商业汇票

3.有的单位保管票据的人员可能将本企业所拥有的应收票据私自用于其本人、亲属或其他企业的非法抵押,给本企业带来潜在经济风险。

论文网      (二)设置账户时浑水摸鱼   主要表现为:   1.有的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故意使应收票据的种类、签收日期、票面金额、承兑人、利率含糊不清。

2.有的单位甚至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使得“应收票据”核算缺乏详细性,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

(三)会计核算时混淆黑白   主要表现为:   1.混淆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2.有的单位将不属于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票据处理。

如将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混淆核算。

如将应收账款业务列作应收票据;3.有的单位虚构应收票据业务,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粉饰经营业绩;4.有的单位发生了应收票据业务,却不进行核算,虚减收入,虚减利润,达到偷漏税金的目的;5.有的单位销售商品已取得货款,却列作应收票据,将货款予以贪污或挪用。

(四)到期收回时消极对待   “应收票据”是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的取得及款项回收情况而设置的一个账户。

按现行制度规定,商业票据的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承兑人必须无条件支付票款。

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无力支付票款时,收款企业应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的到期值将其从“应收票据”账户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的经办人为了谋取私利,不积极组织催收,收取了对方好处费后故意到期不回收,长期挂账;有的单位故意将已收回的“应收票据” 不按规定及时结转,长期挂账,达到挪用收回款项的目的。

代写论文      (五)计提坏账准备时无中生有   按照现行制度,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有的单位为了虚增管理费用,将应收票据的余额也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从而达到虚减利润,偷漏税金的目的。

二、应收票据审计      (一)审计目标   制定合理的应收票据审计目标,为实现应收票据审计指明方向。

应收票据审计目标具体包括:   1.确定应收票据数据的正确性;   2.确定应收票据内容的真实性;   3.确定应收票据业务的合法性;   4.确定应收票据主要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5.确定应收票据会计报表列示的恰当性。

(二)审计程序   确定 科学 的应收票据审计程序,使应收票据审计不偏离审计目标并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应收票据具体审计程序如下:   1.应收票据业务处理流程审计;   2.应收票据业务控制审计;   3.应收票据会计信息审计

(三)业务处理流程审计   重视对应收票据业务处理流程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应收票据业务处理流程是:接受顾客定单并签订合同→批准赊销信用→发出货物→开具发票→接受应收票据五个基本环节。

因此,应收票据业务处理流程审计具体包括: 代写论文   1.审计被审单位是否在接受顾客定单时签订合同。

审计被审单位销售部门接受客户定单时,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且对销售合同,必须按销售权限规定,由各级负责人进行审核同意后,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审计销售审核单是否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审计被审单位是否进行批准赊销信用。

审计被审单位赊销批准是否由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赊销政策以及对每个顾客已授权的信用额度来进行赊销的;信用管理部门是否在收到销售单后,将销售单与该顾客已被授权的赊销信用额度以及至今尚欠的账款余额加以比较来确定是否给予客户赊销

3.审计被审单位是否发出货物。

审计被审单位仓库保管部门是否在收到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销售单供货后发出货物。

4.审计被审单位是否开具发票。

审计被审单位财务部门是否由专人开销售发票;开票时是否审核销售产品的数量、价格、付款方与合同或销售审核单一致;发票是否销售员签字,以确定该项销售业务的责任人。

5.审计被审单位是否接受应收票据

审计被审单位是否确保与办理此事有关的部门和职员各司其职,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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