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创城整改工作承诺书_创城整改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城整改工作 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按时完成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要求,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果,提高我县文明程度,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我县良好形象,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创建一体化进程,我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坚决拥护县委、县政府、县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县城的决定。根据《曲水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曲水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评估标准》、《中共曲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效果评估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履责,坚决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履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 三、坚决做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把良好的文明习惯带进家庭,自觉监督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文明习惯; 四、加强“三德”(立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诚信建设工作文明执法工作和优质服务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

五、认真开展“周五志愿服务日”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卫生清洁和“三关爱”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长期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六、积极倡导从我做起,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1、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2、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3、不在禁烟场所吸烟;4、注意公众形象;5、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6、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7、自觉维护公共秩序;8、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个人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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