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行政垄断之立法研究

[摘要] 反垄断法在国外被称为“ 经济 宪法”,在维护一国市场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众望所归,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这一天,距离该法草案正式被列入立法议程时隔十三年零三个月,距离当年的国务院法制局成立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时隔二十年。

究其原因,反垄断法难产了近20年,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在“行政垄断”这个问题上,争议不断。

本文拟就法案的出台前的数次修改,最终排除万难首次对规制行政垄断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进行肯定,也对目前规制行政垄断的不足进行些许评议。

[关键词] 行政垄断垄断执法机构 法律 责任 行业监管法    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反垄断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维护市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基本的法律制度,因其重要性,美国称之为自由 企业 的大宪章,德国称之为经济宪法,而日本则称之为经济法的核心。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下,反垄断法的作用当然也是不言自明的。

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的等经济垄断已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其反垄断法律制度的三大支柱地位,在我国反垄断法的起草过程中,这些内容基本不存在争议。

那么反垄断法为何难产了近二十年?究其原因,怎么啃“行政垄断”这块硬骨头,一直是反垄断法是否拿得到“准生证”的顺利出台的关键因素之一。

笔者对我国反垄断法最终确立规制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深表赞同。

代写论文   一、规制行政垄断成为反垄断立法争议焦点  所谓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予公共管理职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扭曲、限制或排除企业间竞争的违法行为。

它分为大家都熟知的地区垄断和部门垄断两大类。

针对我国当前状态下是否应当规制行政垄断行为,各界人士对此有不同的认识。

1.反方意见  规制行政垄断条款迟迟不能达成共识,主要是一些持反对意见者认为,我们国家是公有制国家,理应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专营专卖行业予以特殊保护,使得国有大企业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保证管理水平,防范生产事故并最终提升国家的经济竞争力,而反垄断法一旦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将必然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

2.正方意见  竞争法专家王晓晔曾对行政垄断问题进行过评价,认为我国 “由于当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以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为主要表现的行政垄断,在当前是对竞争损害最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行政垄断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成为我国目前垄断的主要形式,其负面影响也日显突出,不光在 政治 上败坏了我国一些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的名声,同时也成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主要障碍,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

依此,规制行政垄断理应成为我国垄断立法的重要内容。

毕业论文   3.规制行政垄断的必要性  究竟是否应当对行政垄断行为作出规制,我们首先要关注一下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反垄断法作为一个国家竞争政策的体现,它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单一的,即通过保护有效竞争来促进经济效率和保护消费者的福利最大化。

可以预料,如果将反行政垄断排除在反垄断法之外,或将反行政垄断象征性地、模糊地、应景式地纳入反垄断法框架,《反垄断法》所保障的公平竞争将仅表现为对单纯商业行为的限制,而缺乏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这不仅对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作用甚微,更可能会造成市场效率的下降和社会资源的低效配置,从而造成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叠与冲突。

并且那些反对者的意见实质上也是禁不起推敲的,企业的规模和效益应当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而不是靠行政手段捏合出来的“虚胖”;生产事故与企业的大小、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中石油旗下企业2004年以来频频出事就是例证;至于“国家经济安全”的说辞,我们不妨听听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保育钧的说法:“战略资源究竟是在垄断集团的手里安全,还是在民营经济手里安全?去年的‘油荒’说明了什么?”况且已有证据并不能表明那些拥有《反垄断法》的国家,其经济比其它国家更不安全

美国的《反垄断法》并没有影响《爱国者法案》等一系列维护国土安全的法律出台,同时也没有影响其制定保护关乎国计民生等特殊行业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措施和手段。

反而用于验证行政垄断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阻碍作用的例子却是数不胜数,例如2001年5月,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的举报信息显示:湖北荆州、河北迁西等地不允许外地香烟进入本地市场;山东泰安教委强迫中小学校到其指定的经营点购买教学用品;河南省固始县政府为了防止外地化肥流入本地,专门发布地方封锁的文件,明令禁止从外地购买化肥,并明确责任;黑龙江省鸡西地区的啤酒遭到周边地区的封杀,8个月被没收1.3万箱…… 毕业论文    中国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石小敏曾如此感言:“现在中国的行政垄断由于在转型时期跟政府职能的转换比较滞后结合在一块,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很大的阻力。

”  因此,反对和制止行政垄断已成为我国将要制定的反垄断法的首要任务和规制的重要内容,行政垄断行为不光在政治上败坏了我国一些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的名声,同时也成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主要障碍,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依此,规制行政垄断理应成为我国垄断立法的重要内容。

反之,如果我们的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的话,这个反垄断法的作用当然就是非常有限的了。

”   二、对行政垄断行为规制立法反复  由于正反两方意见相左,力量均衡,长期相持不下,致使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就行政垄断规制问题出现了几次大的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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