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规定通知

冶金公司关于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调度管理,提高作业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规定如下:

一、分公司机关值班由综合办负责,必须保证一人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夜间在值班室休息。

二、矿山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矿山井口调度室值班值班人员由当日值班经理一人,安全科、生技科一人组成。

三、车间主任值班必须生产岗位值班

1、采矿车间、工程车间主任值班在井下本车间值班值班

2、提升车间主任值班在井口值班值班

3、破碎车间、选场车间主任值班在本车间值班值班

四、值班要求:

1、各岗位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2、各值班室要建立值班登记记录本,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及交接班情况。

3、交接班人必须当面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4、矿山调度值班人员、竖井车间值班主任负责雨天矿山地表水情监测工作。

5、尾矿库车间主任在连阴天、中雨以上天气时必须到尾矿库现场值班

6、分公司值班车辆由分公司综合办负责安排,必须保证随时能够调用。

五、责任追究:

1、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因无故脱岗、离岗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撤职处理,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各分公司必须保证值班地点座机电话畅通,若电话不通要追究分公司主管领导责任。发现一次电话不通罚款200元。

4、所有地表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在岗时畅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各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实行分公司经理负责制。若发现各岗位值班存在问题,公司对分公司经理进行责任问责。

特此通知。

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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