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规定通知
为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调度管理,提高作业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规定如下:
一、分公司机关值班由综合办负责,必须保证一人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夜间在值班室休息。
二、矿山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在矿山井口调度室值班。值班人员由当日值班经理一人,安全科、生技科一人组成。
四、值班要求:
2、各值班室要建立值班登记记录本,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及交接班情况。
3、交接班人必须当面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4、矿山调度值班人员、竖井车间值班主任负责雨天矿山地表水情监测工作。
5、尾矿库车间主任在连阴天、中雨以上天气时必须到尾矿库现场值班。
6、分公司值班车辆由分公司综合办负责安排,必须保证随时能够调用。
五、责任追究:
2、因无故脱岗、离岗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撤职处理,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各分公司必须保证值班地点座机电话畅通,若电话不通要追究分公司主管领导责任。发现一次电话不通罚款200元。
4、所有地表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在岗时畅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各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实行分公司经理负责制。若发现各岗位值班存在问题,公司对分公司经理进行责任问责。
特此通知。
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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