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有了,重构何在?

中国编辑。

戴孟勇先生的报告,以极其认真的态度和批判精神,对物权法的一个基本理论物权优先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入反思报告认为物权优先效力只不过是一个学者之间未加深思、陈陈相因的“通说”而已,实际上在逻辑和理论上并不能站住脚。这种对所谓“通说”或者即便是通说也要进行批判的精神,体现了报告人求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勇气,也是学界应大力倡导的。惟有如此,学术才能进步,才能发展。通览整篇报告,在很多细节上都能看得出报告人进行了非常深入而细致的思考。但有些问题,我认为还是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略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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