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集团企业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材料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材料采购的及时率与合格率,并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整个采购系统。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地材类:(含黄砂、水泥、石子、红砖等)。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每天下午17:00(周六、周日15:00)前将第二天材料需求量请购单形式交至采购管理中心

(三)水泥制品类:预制涵管、预制板等应提前30天请购

(四)零星采购材料,供应部在接到请购单后安排7天内到货

第四条钢材类(含各种型材):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批量采购的线材、圆钢、螺纹钢、角钢、槽钢等材料采购周期为20天;镀锌板、铁板、不锈钢板、花纹板等钢板采购周期为15天;零星采购一些钢材、钢板材料时,采购周期为7天。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钢材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模板、钢管、扣件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需求部门若租赁材料,必需注明租赁材料的起讫时间及数量。

(四)零星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六条水、电、气类材料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材料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四)零星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七条门窗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三)对于门窗配件及零星类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按正常的采购周期(即7天)进行购买。

第八条木材类(各种胶板、木工板、方木):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第九条装饰类材料

(一)含瓷砖、防火保温、塑料管件、彩钢板、石材等所有材料,必需提前一个月提供具体(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材料需求计划单。

(二)具体见《装饰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第十条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

(一)所有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在项目工程开工时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规格、数量、型号、品牌、图片、材料小样、厂家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二)采购管理中心在收到装饰项目部的计划后,确保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交相关部门审核,按合同约定期限到货

第十一条建筑设备:

(一)所有建筑设备类材料,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后,方可按合同安排到货

(二)所有建筑设备合同评审时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办公劳保类:

(一)办公劳保用品每月采购一次,采购周期为7天,且各部门每月1日至3日拟定各部门当月的需求计划,经保管审核后,采购管理中心确保每月10日之前到货

(二)各部门当月未做请购计划的该月不得出库办公劳保用品。

第十三条部门若需紧急采购材料或超计划采购请购单须由请购部门采购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但每月各部门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四条如在同一采购周期内,同一部门对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采购超过2次以上(含2次),视为重复采购,则各部门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特殊布置的工程材料及零星材料采购,实行特殊采购方式。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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