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有关开展市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选举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榕律委[2014]2号。
【发布部门】813061011。
【发布日期】2014.04.03。
【实施日期】2014.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福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榕律委〔2014〕2号)。
今年上半年,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任期均已届满,为确保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局机关党组织设置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榕司机关党委〔2013〕5号)有关规定,请各党支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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