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后管理

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后的管理

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在完成审批程序,获得"两证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继续对小区建设全过程进行规划实施跟踪管理

1.施工放线(验线),可由规划管理部门的测绘队伍统一坐标放线

2.施工监督检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小区规划建设工程进行检查,使其符合规划要求,以保证小区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3.竣工规划验收。住宅小区竣工,应该包括小区道路,环境绿化,各种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全面竣工小区规划管理验收是按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全面的验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各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否完成等。规划验收合格后,小区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方可交付使用。一些地方如深圳等城市采取发放"小区验收合格证"的方法,未领取到《小区验收合格证》的开发建设单位,须承担所有配套建设未完事宜,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4.城建档案归档。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报告,报送竣工图纸、文件等,同时将一套竣工图纸及文件报送到城建档案馆存档。竣工图纸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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