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刘彦光 [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被提起公诉(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吉林8月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虚假破产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振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崔振吉在担任吉林市经贸委主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勾结,非法获得国家征收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实际控制的吉林市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虚假破产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崔振吉简历。

崔振吉,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7年8月,任吉林市医药化学工业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2月,任吉林市经贸委主任;2001年12月,任吉林市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市经贸委主任;2002年4月,任吉林市招商局副局长;2002年7月,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2004年4月,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兼市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2004年12月,任吉林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5年4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6年1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区长;2008年3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2008年5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吉林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8月,任吉林市副市长、龙潭区委书记兼市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11年7月,任吉林市副市长;2017年1月,任吉林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8.12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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