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国家理论与新民主主义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和任务进行的精辟论述,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萌芽和完善是中国近代特殊历史条件的产物,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中国革命的实际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进行艰辛探索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

[关键词]过渡时期国家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1)10—0010—04。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的基本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创立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并付诸实践的整个过程的结晶。中国共产党在对中国社会作出正确分析后,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的基本原理,吸取了苏联建设的经验,同时又经过了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试验,从而形成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这一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国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理论的提出。

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结果,是中国近代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在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形成与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有关过渡时期国家理论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国家学说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他们根据各自所处的历史条件和革命实践,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作了多方面的阐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的概念,最早是由马克思提出来的。他在1852年论述无产阶级革命所建立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时指出:“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充分说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和它所处的历史阶段,它是由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个过渡时期。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对此作了更详尽的阐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专政。”这个论述,充分地反映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过程中,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客观地位。第一,他把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起来的新型国家,看做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取得胜利的必然结果,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规律。第二,在整个过渡时期内,政治上只能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第三,过渡就是转变,过渡时期就是转变时期,即由资本主义社会变为完整的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并没看到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因此他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和经验,马克思不可能对过渡时期国家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到了列宁的时候,由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在俄国得以真正实现,使列宁有条件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进行丰富和完善。列宁反复说明:“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从向着共产主义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非经过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不可”等等。可见,从马克思列宁,都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完结后,由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紧跟着必然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独自领导的国家政权,以无产阶级的利益为国家最高利益,执行着无产阶级的路线、方针、政策,资产阶级则是被专政的对象。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过渡时期才能达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列宁对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过渡时期,作了这样精辟的论述:不能把过渡时期看作瞬息即逝的过程,看作一批“最革命”的法律和法令。应该充分认识到过渡时期是一个长期的、困难的过程。过渡时期本身也需划分为若干阶段,“我们的政策又要照顾到许多更小的过渡……要估计到每一种这样的过渡的特殊任务”。列宁指出:“怎样实际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向新的、还没有产生的、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过渡,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搞得好也需要许多年。”特别对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落后的国家更是这样。对此,列宁指出:“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并且,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里,不能从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采取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

对于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做了充分的论述。总体而言,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是:无产阶级夺取生产资料,尽可能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和完善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度,使无产阶级具有管理国家的能力,而这两项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国家政权的建设。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也提出了“经济方面的政治”的命题,认为要把搞好经济当成最大的政治。但完成这一任务没有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就不可能实现“剥夺者被剥夺”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在过渡时期内存在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和特征,即它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要消灭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是不可能的。只有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彻底改造旧制度,创造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前提。

建立和完善无产阶级民主制度,使无产阶级具有管理国家的能力,这主要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身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后来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列宁也认为,过渡时期采取的政治组织形式是民主共和国,即在过渡时期中,无产阶级民主是必要的。由此可见,政治上的民主道路是唯一可能正确地走向社会主义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想不经过政治上的民主制度,而沿着其他道路走向社会主义,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能的。

列宁认为,苏维埃的民主制度是“更高类型的民主制,是与资产阶级所歪曲的民主制决然不同的民主制,是向社会主义民主制和使国家开始消亡的条件的过渡”。但在当时由于实践的制约,列宁在讲了苏维埃民主问题时,极少甚至没有。

涉及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但能够提出这一问题仍然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他事实上提出了过渡时期国家如何通过自身的建设过渡到社会主义国家的问题。从理论上看,没有这样一个过渡,就不可能达到那种没有政权、没有政府、没有政党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社会。而从实践上看,过渡时期国家发展的状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的国家的建设。

到1921年,列宁在检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并开始利用各种过去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形式来发展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列宁认为,苏维埃最重要的困难是经济。然而过去企图用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军事热情的方法,是“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方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但是未能迅速地达到目的。因而,出路在于实行新经济政策。在不改变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本质的前提下,“在一定限度内,而且要以国家调节(监察、监督、规定形式和规章等等)私营商业和私人资本主义为条件,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是可以通过市场进行经济竞赛的。这样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同时列宁还认为,应改变对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看法,“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列宁这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的一些设想。从强调资本主义、小农经济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危害性,到更加强调俄国国情,准备“退却”,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代实行适合于最普通农民水平的新经济政策。

马克思列宁,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使过渡时期国家理论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为他们的理论实践奠定了基础。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对这个政权,马克思、恩格斯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正是1848年以来无产阶级所向往的“社会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巴黎公社的主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实行直接民主、选举代表,任免官吏、官吏最高工资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由立法与行政统一的精干的公社委员会治理国家。这个政权尽管存在的时间很短暂,但为马克思提出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理论奠定了基础。此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苏维埃国家建立,使列宁进一步论述过渡时期国家理论有了更坚实的基础。当然,也必须指出,由于列宁的早逝,使他不可能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的各个方面作出充分、完整的论述。尽管如此,他们对过渡时期国家理论的论述已构成了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学说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理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必然会产生重大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一般原则的论述是极其重要的,这些原则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践有着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但同时应看到,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未来得及具体指导和解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爆发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后,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出发,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般原则,去解决中国革命中的实际问题。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董必武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此进行了艰辛的探索。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萌芽和完善。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过渡时期国家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他们明确提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必须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理论萌芽于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形成和完善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当时的共产主义者认为中国应该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俄国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为此,中共一大“党纲”规定:无产阶级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行社会主义。中共二大“宣言”提出了民主革命纲领和社会主义革命纲领,但未提及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实际上认为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到那时无产阶级再领导和进行反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共四大提出了在民主革命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工农联盟思想,但未提出国家政权问题。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提出了建立“革命民众政权”的口号。毛泽东在1925年的《答少年中国学会改组委员会问》中也提出了这一问题,中国必须进行“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唯目前的内外压迫,非一阶级之力所能推翻,主张用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左翼合作的国民革命,实行中国国民党之三民主义,以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买办地主阶级(即与帝国主义军阀有密切关系之中国大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的右翼),实现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的左翼的联合统治,即革命民众的统治”。这就是后来形成的人民民主专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萌芽。但总的说来,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没有正确认识清楚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即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权和社会的问题。这是与没能搞清楚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紧密相连,所以,不是犯“一次革命论”错误,就是犯“二次革命论”错误。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共和国,试图通过工农民主专政达到将来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指出,苏维埃一切政策出发点之一是“为了从现时工农民主专政,准备将来变到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将来向前发展过程中,它将实行国家工业化政策,它将实行国家农业集体化,它将逐步实行完全有计划的国民经济……换句话说,今日社会主义胜利建设的苏联,这是我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向前发展的活榜样!”显然,没有特别重视中国国情,照搬苏联模式,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未能长久坚持下去的主要原因。

到了1935年底,特别是1940年初以后,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两次革命的实践和两次失败的教训,才对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了新的正确的认识,懂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经历新民主主义到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结论,完整地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1935年12月至1949年6月之间,毛泽东发表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五四运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都集中地阐述了这一理论的内容。

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认为:新民主主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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