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通讯费报销规定

建筑劳务公司通讯费报销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使用,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公司办公室负责执行。

报销标准。

第四条 公司领导每月按260元报销

第七条 小车司机每月按50元报销

第八条 一般管理人员每月按50元报销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电话费一般控制在60元/每月,严禁公话私用

报销原则。

第十条 员工通讯费报销范围为个人手机费用,每月报销一次,由办公室报销标准进行登记,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即可报销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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