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宪法对现行宪法的影响

现行宪法之前,49年以后的中国存在过三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在这三部宪法中,对现行宪法影响最大者当属1954年宪法现行宪法既是以1954年宪法基础起草的,又是对1954年宪法的发展。  一、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基础进行修改  现行宪法之前的。一部宪法是1978年宪法,而1954年宪法是第一部宪法,通常情况下,应当是在前一部宪法基础进行修改。之所以要以1954年宪法基础进行修改,而不以1978年宪法基础进行修改,主要原因是:  1、这次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叶剑英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这次修改宪法,一定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正确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这项工作,在明年上半年公布修改宪法草案,交付全民讨论。我们这次修改宪法要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历史经验。一定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们自己的经验基础,同时也要参考当代外国宪法,尤其是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吸收其中好的先进的东西。一个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个是“本国经验与国际经验相结合”,这是毛泽东同志领导制定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时总结的两条立宪经验。我们应该仍然充分重视这两条经验。   2、1978年宪法是中国的***结束后不久通过的,处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这部宪法是一部不成功的宪法。***刚刚结束的当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来不及全面地总结建国30年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来不及彻底清理和消除十年***中的某些“左”的思想对宪法条文的影响,以致1978年宪法中还有一些反映已经过时的政治理论观点和不符合现实的客观情况的条文规定。  3、第二部宪法即1975年宪法是在***之中通过的,这部宪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规范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不可能作为现行宪法起草的基础。  二、现行宪法以1954年宪法基础的主要表现  (一)宪法修改的程序和方式  1978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修改宪法,而没有具体规定宪法修改程序。1954年宪法第29条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现行宪法即是按照1954年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的。  1954年宪法在由全国人大通过之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三次规模巨大的全民大讨论,参加讨论的达到了一亿五千多万人,提出了经过整理的意见138万条。现行宪法修改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即决定要按照1954年宪法制定时的模式进行全民讨论。现行宪法的这次全民讨论从1982年5月至8月共进行了四个月,比1954年宪法要长一个月,参加的人数达到几亿人之多。为了能够充分地进行全民讨论,原定于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后推迟到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宪法基本指导思想  1954年宪法基本指导思想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这在当时是具有特定的历史意义的。这条经验或者说是指导思想在1982年修改宪法时得到了充分体现,在许多规定上,都是如此。例如,在公民基本权利规定上,对于一些在目前条件下做不到的就没有规定,或者是按照中国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规定。而对于各国普遍所采用的制度或者规定,予以采纳。如关于政治避难的规定。  (三)宪法结构  1954年宪法的结构是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现行宪法在起草过程中,秘书处部分成员曾想改变这一结构,但最后还是坚持了这一基本结构。只是将公民基本权利部分提到国家机构之前,基本结构并没有变化。  (四)宪法规范  1954年宪法的规范表述和文字是比较符合法的基本要求的。而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在这方面则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其中最根本的是直接引用领袖的语录,将领袖的语录视为国家根本法的内容,同时在规范性上也不科学。现行宪法基本纠正了这两部宪法的缺陷。一是在内容上更为健全:二是在具体条文上更为完善。例如在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上,1975年宪法和I1978年宪法规定,违背了宪法规定这一自由的基本出发点,现行宪法规定则更为科学。

(五)国家机构  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是比较完善的。l975年宪法取消了国家主席的设置和检察机关的设置,使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权力的分配非常不正常,1978年宪法仍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这两部宪法关于政府的设置、性质和地位的规定也比较含糊。现行宪法不仅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还将***中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并增加设置了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委会。  (六)公民基本权利  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是非常简单化的,某些规定也是非常不科学的。现行宪法基本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并在1954年宪法规定基础上根据新的情况增加了新的权利内容或者某些提法作了改变。  1954年宪法现行宪法影响的最根本之处,我认为,在于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最高法所应该持有的基本态度。在1954年宪法起草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们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特别是最高领袖非常关注,并倾注了极大的心血。中国共产党的两大领袖毛泽东和刘少奇分别就宪法草案作了报告,报告中不仅对宪法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重视宪法的制定作了说明,尤其是对宪法通过以后,应当如何进行实施作了要求。现行宪法是在国家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将国家的中心任务转移到进行经济建设,发扬民主、建设法治,这样一些背景下修改的,修改时的重视,是为了实施宪法现行宪法通过以来的实施状态,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