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财政平衡制度及启示

德国是一个联邦国家,拥有16个成员州。国家的行政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联邦、州、地方(乡镇)。国家的核心是联邦,各成员州拥有一定的主权,但财政分配权力属于国家,全国范围的财政平衡是宪法的权利,每个州都必须服从。从战后到现在50多年的时间里,国家一直实行财政联邦制 理论 指导下的财政平衡制度。鉴于对公共财政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德国制定了相当详细的 法律 制度和必要的组织措施来保证财政收入国家意志合理分配,甚至制定了非正常情况下赋予联邦政府动用联邦强制措施来保证各级政府执行法定任务,以保证财政平衡(事实上到 目前 为止,还没有动用过联邦强制措施)。德国的基本法(宪法)对各级政府的分权形式、财政利益的划分、财政机构的设置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还设立了专门的联邦宪法法院来保证各级政府完成宪法规定的任务。 研究 德国的财政平衡制度对我们正在构筑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联邦德国的财政平衡制度 毕业论文。

联邦德国的财政平衡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 内容 :一是确定各级政府任务,二是把国家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各级政府中合理地进行分配。无论是哪级政府,也无论辖区税源如何,都有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要求国家对必要的支出进行补偿。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确定各级政府支出任务财政平衡的基本环节。根据德国基本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活动是各州的义务,各级政府任务必须围绕国家的活动进行,并且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是:把最重要的、法律上规定不能划归州承担的国防、跨地区的 交通 设施划为联邦任务;把建设高等学校,促进区域 经济 发展 ,改善农业结构,环境保护划为州的任务联邦政府参与为支出筹资(通常为5%),以此来 影响 各州的支出倾向;地方在履行国家职能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支出联邦全部支出的50%以上。它们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供水、供电、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中小学校投资、医疗机构投资等基础服务的支出

论文代写。

国家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合理地分配各级政府联邦德国财政平衡制度的核心内容。其收入划分有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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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有税种。自有税种收入从量上来说都不大,其主要与消费行为有关。如石油税划为联邦税种;机动车辆税、啤酒税、遗产税划为州税种;土地税、特殊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种。除此外,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划为地方收入

2.税收联合。占联邦税收总量70%以上的收入税、法人税、销售税、营业税中,各级政府都参与分配,其分配联邦德国财政平衡与转移支付最重要的手段,分配结果决定各级政府基本收入数量。税收联合中最富有弹性的要素产生于销售税收入分配,由于各州在这一税种中都占有份额,税收收入少的州通过分配,人均税收收入被提高到平均数的92%,余下的才在全体居民中按人头平均分配。其分配结果导致各联邦州之间税收收入达到相当高的平均化程度。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3.财政平衡支付。财政平衡支付是一种横向转移支付 方法 ,发生在州与州之间。由税收收入高的州把超过全国居民人均税收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支付给税收收入低的州,以帮助税收收入低的州解决财政平衡 问题 。通过财政平衡支付后,税收收入低的州可供支配收入被提高到全国平均值的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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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拨款。主要是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拨款,这些拨款和上级政府的特殊目的相联系,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拨款改善税收收入低的地方的财政供给状况。 论文网。

5.基础设施投资分配。德国的基础设施投资不是按人口进行平均分配,也不是按州进行平均分配。其分配首先考虑的因素足消除不同地方基础设施供给状况方面的差别,把投资放到基础设施差的地方。东西德合并后,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集中用于东部新建的5个联邦州,从而导致东部居民人均公共开支为联邦平均值的120%。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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