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

**县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 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县旅游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旅游名县建设的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实施**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新业态、释放新动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文旅成就**”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文旅融合、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四篇文章”,着力构建现代化旅游产业体系。 二、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实施“双创”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构建高质量旅游发展体系和依法治旅、兴旅的工作机制,促进三产之间良性互动发展,建成名副其实的**旅游第三极。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为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顺利通过考评验收,成功创建为**旅游名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工作任务。对照《**旅游名县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细则》指标体系,进一步梳理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优势与劣势,找准问题和短板,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的原则,逐项分解下达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定人定责、限期完成。 1.完善政策与机制。进一步明确旅游业发展定位,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激励、扶持政策,加大旅游专项考核权重,完善党政统筹的旅游业发展组织领导机制、联系会议机制、市场综合治理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加强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编制《**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并发布实施,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多规合一,并建立规划督查督办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2.挖掘特色与创建品牌。明确主题资源,并以此为依托,开展体系化、精细化的产品打造。挖掘提炼本地特色文化,创意打造成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品牌。围绕特色主题,打造高品级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如:A级景区、度假区、特色县城、街区、村镇、建筑、住宿、美食、商品、活动、服务、交通吸引物等)。 3.拓展产业规模,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拓展旅游产业规模,提高景区质量。推进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施“旅游+”或“+旅游”战略,争创各类旅游新业态品牌。拓展辖区内旅游企业数量与质量,加大旅游投入,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加快建设。加强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注重应用新技术,发展智慧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以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

4.加强基层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增强旅游可进入性,实现外通内畅,完善各种基础设施与配套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5.注重环境保护,在保护前提下开发。加强旅游资源与生态保护,先有“绿水青山”才可能带来“金山银山”,强化全域环境治理,守牢环保红线。

6.强化营销,树立品牌。实施整体营销,突出品牌,创新方式,建立营销联动机制和旅游市场开发奖励机制及智慧营销体系。

7.强化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旅游服务。开展旅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强化行业执法监管与安全监管,提升游客满意度,提供智能化、人性化旅游服务,提升**旅游美誉度。

8.加强旅游人才引进与培养。全面分析全县旅游人才现状,制定旅游人才发展目标、工作计划和引进旅游人才相关政策。加强辖区旅游人才培训与培养,不断提升全县旅游人才整体水平。

9.提高旅游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升旅游经济附加值,提高旅游及相关产业在全县GDP中占比,提高旅游经济创税在全县税收中的比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月30日前)。成立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召开“双创”工作动员大会,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二)资料收集阶段(2019年3月15日前)。根据《**县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收集上报相关佐证材料。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由创建办汇总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后进行自评,并拟定查漏补缺清单。

(四)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8月30日前)。创建办根据自评结果和清单,结合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和专家意见,交由各分类项目牵头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对标补短。 (五)申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自评达标后,由创建办根据**旅游名县审核工作要求,完善申请验收文件、自检评分表、工作报告后,向市提交验收申请。 (六)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按照验收评定程序,认真做好实地检查、资料审查、抽样调查、分项评分、综合评议等准备工作,确保成功进入候选县。 (七)全力攻坚阶段(2020年12月底)。继续整改提升,确保成功创建为命名县。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全力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和旅游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三)严格督查督办。制定**县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对在创建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强力措施。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 (四)强化要素保障。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努力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县组织部门要及时抽调精干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旅游要素提档升级顺利推进;县政务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要事快办”的原则,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从简从快办理创建项目涉及的相关手续;其他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主动联系牵头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委办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景管委、县财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县创建**旅游名县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制+清单制”拟定任务分解表;撰写党政主要领导在动员会、工作部署会、验收汇报会等会议上的讲话材料;制定创建办相关工作制度并上墙;按照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并组卷归档;收集、汇总创建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持与省、市旅游主管部门和特邀专家的沟通联系;负责落实创建办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为指导我县开展创建工作的特邀专家和来**考核验收的考评组成员提供热情周到的后勤服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组。 牵头单位:县景管委 成员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工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景管委、县城管局、县安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消防大队、各乡镇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表梳理、上报相关材料;遴选考核验收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所有现场查看点位;按照评分细则要求制定每个点位的提升完善方案;指导、督促相关业主及时完成整改提升;根据验收考核方案准备现场点位。 (三)氛围营造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景管委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造势,及时进行创建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提升游客和市民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督查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目标办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景管委 职责:负责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和督查问责办法;对不重视创建工作的相关单位工作严重滞后的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并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重点督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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