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通知
关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组通知 切实履行央企节能减排主体责任进步加强和规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定成立公司节能减排领导组。
组长杜学泽副组长陈茂、涂建湘成员何其刚、王坤任、彭勇、余明川、陈顺清、巨荣何开平、任明海、向学忠、吴方明、周良先、卢刚义、胡清焱、彭海松、赖德元、张贺强。
领导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明兼任。
各单位项目部接应按照《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立节能减排相应管理机构并按照集团公司件要搞单位项目部节能减排工作。
特通知附件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总则条切实履行央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进步加强和规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型企业依据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按照国委节能减排工作要制定办法。
二条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全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投企业和生产单位。
三条各子企业应严格遵守国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四条按照国委对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集团公司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国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并完成国委节能减排工作要和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集团科学、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以下简称“三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
三确立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建立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奖惩制。
六按照规定定期向国委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上报节能减排重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
七责集团节能减排专项金预算编制、使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工作。
八责集团公司并购、新建、改建、扩建等投活动评审策确保投行合国有关节能减排政策和标准。
二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五条各子企业应将节能减排工作列企业重要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计划应将节能减排贯穿企业改革、结构优化调整、技术创新、加强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全程。
六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制体系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体系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
七条各子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企业部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制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和目标实施纳入年考核容考核结应作相 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八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进展。
九条各子企业应把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工作紧密结合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十条各子企业应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重要手段加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力节能减排重领域形成批具有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带头推广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新工艺、新产品。
十条各子企业应定期编制节能减排年费预算加投入力加快技术改造实现企业设备和工艺现代化、规模化全面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十二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忧患识构建节约型企业化。
三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十三条集团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集团节能减排工作。
领导组下设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具体责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设工程科技部。
领导机构责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策企业节能减排重事项建立工作制和例会制。
十五条各子企业要建立与企业生产营相适应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节能减排工作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主管部门设置专职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部专业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十六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企业二级部核算单位、控股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等应明确节能减排工作分管责人明确专业管理部门并设置专兼职管理岗位配备管理人员。
十七条各子企业应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和培训制落实企业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岗位人员培训制。
十八条各子企业主要责人是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责任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领导责任责领导逐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统筹节能减排和企业发展关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三体系探先进节能减排管理方式。
十九条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主管责人统筹组织生产程各项节能减排制和措施落实分析评价企业节能减排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二十条企业其他责人应按照分工抓主管围节能减排工作对主管围节能减排工作主管责任。
二十条各子企业应层层分节能减排目标建立节能减排工作岗位职责并实施问责制。
四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二十二条各子企业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
加强对生产程能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加强节能减排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十三条各子企业应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帐严格按照国规定口径、围、折算标准和方 法对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
二十四条各子企业应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完整和准确通企业我检、三方检测、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进行评估和核定。
二各子企业应定期将企业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每半年上报集团公司半年报告次月5日前上报年报告前次年月5日前报报送。
三子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及存问题等。
二十六条各子企业应将企业节能减排年实施方案、重举措、重要科研成、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及下属企业年考核情况、节能减排重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及报告集团公司。
五节能减排考核、监督与奖惩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将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集团公司企业责人营业绩考核体系作对子企业责人营业绩考核容。
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节能减排实行统考核、重监督方法进行监督管理。
对建筑类建设施工企业、水电、风电投企业等原则上考核企业综合性能耗指标对火电厂等企业重监控除考核综合性能耗指标外还考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二十九条子企业年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每年初确定各子企业年节能减排目标并作约束性指标纳入子企业责人年营业绩责任。
每年末各子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
二集团公司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审核子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现场核和重抽等方式对各子企业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三集团公司将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奖惩情况与子企业责人营业绩考核结并公布。
三十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年节能减排考核主要容有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节能减排制体系建设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分与责任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节能基础管理工作等。
三十条子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予以票否视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者对责任企业和人给予行政或济处罚完成核定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三发生重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社会影响。
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定期评选节能减排管理先进单位和人集团围表彰。
六附则三十四条办法由集团公司责释。
三十五条办法发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