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

通风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一、负责风门及通防所用木质用品的加工工作。

二、熟知矿井生产布局及生产进度,掌握全矿井各种设施的位置、用途及各种设施的质量标准、规格大小。

三、熟知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工作原理、安全注意事项

四、按通风技术措施的数据要求,加工风门调节不得随意更改规格。

五、风门调节、栅栏用料合理,质量合格。

六、根据井下生产需要,提前加工风门调节不得影响井下安全和生产需要。

七、定期检查井下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护。

八、正确使用木工设备,不得违反设备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不得允许他人使用电锯,以避免发生危险,做好个人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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