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俗广告呼唤公共实验室制度] 实验室制度

去年,恒源祥曾经推出12生肖广告,由于台词重复无趣,被民众批评是“折磨人的广告”,被大家骂得体无完肤,但恒源祥也一夕间爆红。

今年,恒源祥“故伎重演”,又推出同样类型的12生肖广告,让民众看了真的要“昏倒”,不少网友将其戏称为“春节第一雷”。

恒源祥公司抱住恶俗广告的大腿往上爬,将宁静雅致的广告文化推向乌烟瘴气,将应该承担的文化正气、社会责任扔到一边,令人作呕。

此举明明已经引起社会不满、文化愤怒,可这家公司还是在去年的基础上肆意“厚黑”,这种“我恶俗我骄傲”的现状值得思考。

既然恶俗行为对传统文化、公序良俗和公共道德构成了显性伤害,污染了公共文化环境,那就应该受到不折不扣的文化惩罚和经济惩罚

也就是说,广告审查社会监督不仅要注重经济效应,还要注重社会效应;不仅要注重商业效应,还应注重精神和道德效应

广告播发过程中,一直有专门的公共文化专家认真监控和审查,如果构成了对公共文化环境的伤害,就应该立刻叫停

比如在美国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都建有公共实验室,它们会对涉嫌有不良影响的广告进行样本测试,以实验数据作为评判广告是否适宜播出的依据,用公共需要守护广告文化的优良品质,保证广告社会效应公共效应

遗憾的是,我们的广告法太粗疏,操作性不强,发挥不了应有的监督职能,缺乏对恶俗广告的常态化审查机制。

监控机制缺位,恶俗不能受到制裁,也促使恶俗行为变本加厉、层出不穷。

希望我们也能学学西方国家的公共实验室制度,用公共文化良性秩序规范恶俗广告的肆无忌惮,将民意需要转化成为公共文化需要,用专业和权威数据为广告文化套上紧箍咒。

换言之,恶俗广告只要出笼了,就会受到“人人喊打”的公共制度制约和叫停,无法得到发展和传播机会,健康、文明的广告文化才有望得到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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