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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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

抽考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渝普法办〔2017〕9号)要求,现将审核后的2017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确认,请各单位对照名单,及时将学习考试证(见附件3)填写完整,打印发放给参考人员,并认真组织抽考人员参加旁听考试参考人员届时凭身份证、学习考试证参加考试旁听。笔试、旁听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负责考试工作的联络人员关注西部普法网、市级部门法建工作QQ群、微信群和手机短信。

抽考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后,须结合庭审案件撰写1篇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报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精选20%,于旁听结束后1个月内将电子件报市普法办邮箱:1445867219@(邮件标题格式:单位+旁听场次),市委组织部、市高法院、市普法办将精选汇编,印制下发。

联系人:赵梦婕 特此通知。

附件:1. 闭卷考试人员名单。

2. 开卷考试人员名单。

3. 学习考试证格式。

普法办。

2017年6月27日。

附件3。

学习考试证格式。

2017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学习考试证。

一寸登记照 学习考试证号 姓名 单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试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4日上午9:30 注 意 事 项。

1、参考人员凭此证及身份证参加一次有关职务犯罪、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

2、参考人员凭此证及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考室另行通知,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无两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旁听)。

3、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法庭纪律,违者依纪依规处理。

4、旁听结束后,旁听人员结合庭审案件撰写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于1个月内交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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