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信访程序规定

企业(公司)职工信访程序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总公司[20**]9号文的要求,紧紧围绕分公司党政提出的创建平安zz、平安公司的目标任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运搬公司职工信访程序规定,望各队认真遵照执行。

一、信访程序规定遵循的原则。

1、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项责任、注意引导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层层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坚持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职工问题逐级反映,层层落实的原则。

二、运搬工区职工信访程序规定

职工反映问题,先到职工本人所在的班组反映,属于班组管辖范围内的,工班长应予以积极做好解释、答复等工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班组时,工班长应当主动协调,不得推诿;如果工班长职工反映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做答复或解决不了的,由工班长带领职工本人,到职工所在队的党政领导反映(如果职工反映问题是关于工班长的,可以直接到该队党政领导反映),所在队的党政领导要根据情况,是属于该队管辖范围内的,该队党政领导应予以积极做好解释、答复等工作;涉及到两个队或两个队以上时,该队党政领导应当主动协调,不得推诿;如果该队职工反映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做答复或解决不了的,由队党政领导带领职工本人和工班长,到职工所在分管领导反映(如果职工反映问题是关于队党政领导的,可以直接到分管领导处或分公司党政领导反映),分管领导处理不了的,由分管领导带领职工所在队的队党政领导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职工本人,到公司纪委或党总支书记处反映

纪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将根据事实情况给职工一个答复,职工不满意的,由分公司党政领导出具证明,职工可以到矿信访办进行反映问题

三、信访程序规定保证措施。

运搬工区信访工作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联带,如有职工越级反映问题的将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如各队职工有不通过工班长、队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直接到公司党政领导反映问题者,(职工反映班长、队党政领导分管领导问题时除外)公司党政领导有权对职工反映问题不与答复、解决,并追究该队分管领导、队党政领导、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的责任;并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对该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队的各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罚款50元,对本班其他职工罚款50元,对职工本人罚款100元。

2、各队职工有不通过工班长、队党政领导直接到分管领导反映问题者,分管领导有权对职工反映问题不与答复、解决,并追究该职工所在队的党政领导,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的责任,并对该队党政领导罚款50元,对该队的各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罚款50元,对该职工所在班的其他职工罚款50元,对职工本人罚款100元。

3、职工问题,应由职工本人按上述程序到单位反映,不得让家属或其他亲属到单位进行反映、胡闹,如有职工家属或其他亲属到单位反映、胡闹的,所反映问题不作处理,并对职工本人罚款300元,对职工所在班的工班长罚款100元,对职工所在班的其他职工罚款50元,对职工所在队的队党政领导罚款50元,对分管该队的公司领导罚款50元,对包保该队的人员各罚款50元,(如有重复罚款的,只罚一次,不重复罚款)。

4、职工如违犯此规定,出现分公司内部越级上访行为,将与每月五好班组评选挂钩,视情节给予该职工所在的班、队进行扣分,

纳入五好班组月考核,如出现越级到公司关部门上访,将按照《zz公司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的有关规定,除分公司处罚外,总公司将加倍处罚。

5、各队职工如有问题可以按《zz公司信访程序规定(试行)》去逐级反映,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可以更好的化解矛盾,并有利于工公司的稳定,分公司的稳定,车间的稳定,为实现平安zz平安公司,车间创建平安车间奠定坚实的基础。

6、各队要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出各队的保证措施,齐心协力把稳定工作抓实、做好。

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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